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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硒代胱氨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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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5009.93-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硒的测定》
该标准规定了食品中硒含量的测定方法,明确硒代胱氨酸作为标准物质用于定量分析。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类食品(如谷物、乳制品、水产品等)及生物样品中总硒或有机硒形态的检测,包括硒代胱氨酸作为标准物质的校准和定量。
核心检测方法
1. 氢化物原子荧光光谱法(第三法):通过酸消解样品,与硼氢化钾反应生成硒化氢,用原子荧光光谱仪检测。
2. 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LC-ICP-MS):用于硒形态分析,硒代胱氨酸作为标准品之一。
检出限与定量限
1. 原子荧光光谱法:检出限为0.001 mg/kg,定量限为0.003 mg/kg。
2. LC-ICP-MS法:硒代胱氨酸的检出限为0.5 μg/L,定量限为1.5 μg/L。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批次需包含空白样品、加标回收样品及有证标准物质(如GBW10014米粉硒标准物质)。
2. 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5%-115%,平行样相对偏差≤1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硝酸-高氯酸混合酸消解,避免硒挥发损失。
2. 标准曲线绘制:硒代胱氨酸需用5%盐酸溶液逐级稀释,现用现配。
3. 仪器校准:原子荧光光谱仪需预热30分钟,确保稳定性。
特别说明
1. 硒代胱氨酸需避光保存于-20℃,避免降解。
2. 含高脂肪样品需增加消解时间至8小时以上。
3. 检测结果以硒元素总量报告时需乘以换算系数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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