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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碳一烯酸_29743-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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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碳一烯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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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碳一烯酸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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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5009.16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中脂肪酸的定性及定量分析,包括动植物油脂、乳制品等样品中十七碳一烯酸等脂肪酸的检测。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气相色谱法(GC),通过甲酯化处理将脂肪酸转化为脂肪酸甲酯(FAME),经色谱柱分离后,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进行检测。
检出限与定量限
十七碳一烯酸的检出限(LOD)为0.05 mg/kg,定量限(LOQ)为0.15 mg/kg,适用于痕量分析。
质控样品要求
实验需包含空白样品、加标回收样品和平行样。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5%-115%,相对标准偏差(RSD)≤1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用氢氧化钾-甲醇溶液进行甲酯化反应;
2. 色谱条件:DB-23毛细管柱(60 m×0.25 mm×0.25 μm),程序升温;
3. 峰面积归一化法定量。
特别说明
1. 十七碳一烯酸作为内标物时需确保其纯度≥99%;
2. 甲酯化反应需避光操作,防止不饱和脂肪酸氧化;
3. 需定期校准气相色谱系统,避免保留时间漂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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