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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烟酸苄酯_9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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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烟酸苄酯

BePure-24297 Nicotinic acid-benzyl ester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94-44-0 100mg {{goodObj.date}} 曼哈格 {{item.norm}} 见证书 {{inventory}} 见证书 常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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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解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烟酸和烟酰胺的测定)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5009.8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烟酸和烟酰胺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食品(如乳制品、谷物、保健食品等)中烟酸和烟酰胺的检测,烟酸苄酯可能作为前处理衍生物用于色谱分析。
核心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通过碱性水解或酶解将烟酸苄酯转化为烟酸后进行定量分析。
检出限与定量限 烟酸检出限为0.05 mg/kg,定量限为0.2 mg/kg;烟酰胺检出限为0.1 mg/kg,定量限为0.3 mg/kg。
质控样品要求 需使用加标回收实验,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平行样相对偏差≤1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经水解提取后过滤;
2. 调节pH至碱性环境生成烟酸苄酯衍生物;
3. HPLC分离(C18色谱柱,流动相为甲醇-磷酸盐缓冲液)。
特别说明 烟酸苄酯仅作为衍生化试剂参与前处理,不直接作为被测物;实验需在避光条件下进行以防止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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