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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甘露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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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甘露醇》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1886.17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甘露醇》
适用范围 适用于食品添加剂甘露醇的质量规格要求及检测,涵盖食品生产、加工、储存等环节的合规性验证。
核心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测定甘露醇含量;干燥失重法测定水分;灼烧残渣法检测无机杂质。
检出限与定量限 HPLC法检出限为0.1 mg/kg,定量限为0.3 mg/kg;其他理化指标按标准方法执行。
质控样品要求 需包含空白样品、平行样及加标回收样,加标浓度范围为待测物浓度的50%-150%。
关键实验步骤 样品前处理需经超声提取、离心过滤;HPLC流动相为乙腈-水(70:30),流速1.0 mL/min。
特别说明 检测环境需控制湿度≤60%,避免吸湿影响结果;色谱柱需为氨基键合相色谱柱。
行业标准《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规程 第15部分:甜味剂》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SN/T 2360.15-2009《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规程 第15部分:甜味剂》
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出口食品中甜味剂类添加剂(含甘露醇)的检验监管,包括抽样、检测及结果判定。
核心检测方法 薄层色谱法(TLC)初筛,气相色谱-质谱联用(GC-MS)确证;微生物法检测卫生指标。
检出限与定量限 GC-MS法检出限为0.05 mg/kg,定量限为0.15 mg/kg;微生物指标按国际通用限值执行。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检测需包含基质匹配质控样,加标浓度需覆盖法规限量值(如1.0 g/kg)。
关键实验步骤 样品需经衍生化处理(硅烷化试剂),GC-MS条件:进样口温度280℃,离子源温度230℃。
特别说明 进出口样品需额外检测重金属(铅、砷)及微生物指标,按贸易国标准双重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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