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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鲨烯_11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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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鲨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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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鲨烯介绍:


交货时间:现货
有效期:2027-09-03 00:00:00
结构式:
角鲨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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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国家标准:GB 5009.XXX-202X 食品中角鲨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GB 5009.XXX-202X 食品中角鲨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食品(如植物油、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中角鲨烯的定性及定量分析。
核心检测方法采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GC-MS),通过特征离子峰进行定性与内标法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检出限为0.5 mg/kg,定量限为1.0 mg/kg。
质控样品要求需使用空白样品加标回收率(80%-120%)验证,每批次样品需包含至少10%平行样。
关键实验步骤样品经正己烷提取、氮吹浓缩、过膜后上机分析;色谱柱为HP-5MS(30 m×0.25 mm×0.25 μm)。
特别说明避免使用含硅烷化试剂,防止干扰目标物峰;实验环境需控制湿度低于60%。
行业标准: 化妆品中角鲨烯的测定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GB/T 27578-2011 化妆品中角鲨烯的测定
适用范围适用于膏霜、乳液类化妆品中角鲨烯含量的测定。
核心检测方法采用气相色谱法(GC-FID),外标法定量,辅以质谱确认。
检出限与定量限检出限为2 mg/kg,定量限为5 mg/kg。
质控样品要求每20个样品插入1个标准控制样,相对偏差需≤15%。
关键实验步骤样品经无水乙醇分散、超声波提取、离心后取上清液进样;柱温程序为初始100℃保持2 min,以10℃/min升至280℃。
特别说明高油脂样品需增加硅胶柱净化步骤;实验过程需避光操作。
补充说明:标准方法适用性验证
特别提示不同基质样品需根据标准进行方法学验证,包括线性范围、精密度和准确度;当样品中角鲨烯含量超过线性范围时需稀释后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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