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四氯乙烯中石油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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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四氯乙烯中石油类
BY-OT-PR-00013 | 15.9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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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四氯乙烯中石油类
BY-OT-PR-00013 | 42.1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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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四氯乙烯中石油类
BY-OT-PR-00013 | 11.1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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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四氯乙烯中石油类
BY-OT-PR-00013 | 91.8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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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四氯乙烯中石油类
BY-OT-PR-00013 | 11.2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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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四氯乙烯中石油类
BY-OT-OR-00013 | 6.64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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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
R012571-2.5L | AR,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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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水质P2O5以五氧化二磷计算浓度质控样15μg/mL
NCSZ-P2O5-15μg/mL | 15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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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Ge锗标准溶液/5%硝酸+5%氢氟酸
NCS1876316 | 5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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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Fe铁标准溶液
NCS1876344 | 3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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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TP总磷标准溶液
NCS1876307 | 8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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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水质COD-Mn高锰酸盐指数质控样5.6μg/mL
NCSZ-COD(Mn)-5.6μg/mL | 5.6μg/mL



本环境标准样品按照GB/T15000系列《标准物质工作导则》及GB/T15481的有关要求进行生产和定值,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及相关分析测试中方法评价、质量控制、能力验证和技术仲裁。
一、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由多家实验室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进行测定,测定结果经统计剔除离群值后以测定总均值确定标准值,以实验室间再现性标准偏差评定不确定度。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二、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纯品纯度、称量、定容、均匀性及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三、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溶液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及注意事项
1. 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玻璃安瓿瓶分装,10mL/支,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
2. 运输和贮存:常温运输,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冷藏(2~8℃)和避光处贮存。
3. 使用: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本标准物质应按照以下方法稀释后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中准确移取5.0mL标准溶液,至100mL容量瓶中,用经重蒸馏等纯化处理过的四氯乙烯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一次性使用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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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1. 萃取分离:使用四氯乙烯萃取水样中的油类物质
2. 吸附净化:通过硅酸镁吸附柱去除动植物油等极性化合物
3. 红外检测:在2930 cm⁻¹(CH₂基团)、2960 cm⁻¹(CH₃基团)和3030 cm⁻¹(芳香烃)波长处测定吸光度
4. 定量计算:基于标准曲线法计算石油类总浓度
检出限:0.01 mg/L(500mL水样萃取体积)
定量限:0.04 mg/L(满足信噪比S/N≥3要求)
注:实际限值受水样基质和仪器灵敏度影响,需通过空白试验验证
1. 空白对照:每批次样品需包含≥2个实验空白(纯水+四氯乙烯)
2. 平行样:10%样品需做平行双样测定,相对偏差应≤15%
3. 加标回收:每20个样品至少1个加标样,回收率需控制在80%-120%
4. 标准曲线:相关系数R²≥0.999,每批样品重新校准
1. 水样采集:使用玻璃瓶采集500mL水样,24h内完成萃取
2. 萃取操作:按1:1体积比加入四氯乙烯,振荡2min,静置分层
3. 脱水处理:萃取液通过无水硫酸钠柱去除水分
4. 吸附分离:取50%萃取液过硅酸镁柱,弃去前2mL滤液
5. 红外测定:使用4cm石英比色皿,扫描2930/2960/3030cm⁻¹三波段
1. 四氯乙烯纯度:需使用经红外扫描确认无杂质干扰的专用试剂
2. 温度控制:实验室温度应稳定在22±3℃,避免溶剂挥发影响
3. 硅酸镁活化:使用前需在550℃灼烧4h,冷却后保存于干燥器
4. 干扰消除:当检出芳香烃(3030cm⁻¹)含量>总油50%时,需改用HJ 1077气相色谱法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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