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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粉中磺胺嘧啶、磺胺索嘧啶、磺胺吡啶、磺胺二甲嘧啶分析质控样品(GB 31658.17-2021)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猪肉粉中磺胺嘧啶、磺胺索嘧啶、磺胺吡啶、磺胺二甲嘧啶分析质控样品(GB 31658.17-2021)

MRM0459
¥ 1800.0
¥ 1800.0
10g/瓶
2026-01-01
萘析精选
磺胺嘧啶107±22 磺胺索嘧啶77.8±15.8 磺胺吡啶38.4±7.7 磺胺二甲嘧啶127±26μg/kg
+
≥10
猪肉粉中磺胺嘧啶、磺胺索嘧啶、磺胺吡啶、磺胺二甲嘧啶分析质控样品(GB 31658.17-2021)介绍:

批次号:F121961
含量:磺胺嘧啶107±22 磺胺索嘧啶77.8±15.8 磺胺吡啶38.4±7.7 磺胺二甲嘧啶127±26μg/kg
规格:10g/瓶
生产日期:2024-01-01
有效期:2026-01-01
适用国标:GB 31658.17-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磺胺类和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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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HJ 535-2009《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氨氮的测定,检测范围为0.025 mg/L~2 mg/L。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水样经预处理后,在碱性条件下与纳氏试剂反应生成黄棕色络合物,于420 nm波长处测定吸光度,通过标准曲线定量氨氮含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为0.025 mg/L(取样体积50 mL),定量限为0.10 mg/L。需根据实际样品稀释倍数调整最终计算结果。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批次需至少测定1个空白样品;
2. 平行样相对偏差应≤10%;
3. 加标回收率需控制在90%~110%之间。
关键实验步骤
1. 水样预处理:过滤去除悬浮物,必要时蒸馏去除干扰物质;
2. 显色反应:加入酒石酸钾钠掩蔽钙镁离子,调节pH至碱性后加入纳氏试剂;
3. 分光光度测定:反应10分钟后立即测定吸光度,避免沉淀干扰。
特别说明
1. 水样中余氯需用硫代硫酸钠去除;
2. 显色后溶液浑浊需重新预处理;
3. 纳氏试剂含汞,废液需单独收集并做无害化处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