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萘析商城
当前位置: 首页 标准物质 基质类 单标 大米标准物质 NCS101012
大米标准物质 NCS101012_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大米标准物质 NCS101012

GBW(E)100359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35g/瓶 {{goodObj.date}} 钢研纳克 {{item.norm}} 见证书 {{inventory}}
大米标准物质 NCS101012介绍:

产品组成:
编号CrPbAsCdHg无机As
GBW(E)1003590.0340.0620.150.030.0040.13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大米标准物质 NCS101012

手机版:大米标准物质 NCS101012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5009.26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大米等食品中铅、镉、砷、汞等重金属元素的检测方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谷物(包括大米)、豆类、蔬菜等食品中铅、镉、砷、汞、铬等16种元素的测定

核心检测方法

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

2.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

3. 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GFAAS)

检出限与定量限

铅(Pb):检出限0.005mg/kg,定量限0.015mg/kg

镉(Cd):检出限0.002mg/kg,定量限0.005mg/kg

总砷(As):检出限0.01mg/kg,定量限0.03mg/kg

汞(Hg):检出限0.002mg/kg,定量限0.007mg/kg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批样品需带标准物质(如大米标准物质NCS101012)

2. 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范围

3. 每20个样品设置1个平行样,相对偏差≤15%

关键实验步骤

样品前处理:大米样品经粉碎后,准确称取0.5g(精确至0.001g)

消解:采用微波消解法,加入5mL硝酸+2mL过氧化氢

仪器分析:消解液定容后上机,采用ICP-MS法测定时需加入内标元素

结果计算:根据标准曲线计算元素含量,单位mg/kg

特别说明

1. 汞元素需单独设置消解程序,防止挥发损失

2. 砷元素检测需注意区分有机砷和无机砷形态

3. 当使用石墨炉法时需添加磷酸二氢铵基体改进剂

4. 标准曲线范围应覆盖样品浓度范围,相关系数R²≥0.995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