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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标准物质 NCS101010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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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标准物质 NCS101010

GBW(E)100357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35g/瓶 {{goodObj.date}} 钢研纳克 {{item.norm}} 见证书 {{inventory}}
大米标准物质 NCS101010介绍:

产品组成:
编号CrPbAsCdHg无机As
GBW(E)1003570.0630.110.1052.160.0038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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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5009.26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大米等谷物中铅、镉、砷、汞等16种重金属元素的检测
核心检测方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为主,石墨炉原子吸收法(GFAAS)为辅
检出限与定量限 铅:3μg/kg(定量限)
镉:1μg/kg(定量限)
砷:5μg/kg(定量限)
汞:0.5μg/kg(定量限)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批次检测需同步分析标准物质(如NCS101010)
2. 加标回收率需控制在85%-115%
3. 平行样相对偏差≤10%
关键实验步骤 1. 微波消解:取0.5g样品+6mL硝酸+1mL过氧化氢
2. 消解程序:梯度升温至190℃保持30min
3. ICP-MS分析:采用内标法校正(铟、铑作为内标)
4. 汞元素需单独用冷蒸汽原子荧光法测定
特别说明 1. 砷形态分析需采用液相色谱-ICP-MS联用
2. 高盐样品需使用碰撞反应池技术消除干扰
3. 汞元素检测需在24小时内完成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5009.15-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适用范围 专门针对大米等食品中镉元素的限量检测
核心检测方法 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GFAAS)为第一法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0.1μg/kg
定量限:0.3μg/kg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20个样品插入1个标准物质
2. 基体加标回收率90%-105%
3. 连续测定标准溶液RSD≤5%
关键实验步骤 1. 灰化条件:500℃干法灰化6小时
2. 磷酸二氢铵作为基体改进剂
3. 原子化温度:1800℃-2000℃
4. 波长:228.8nm狭缝宽度0.5nm
特别说明 1. 高氯酸预处理可消除有机干扰
2. 注意镉的挥发性损失控制
3. 适用于大米镉限量(0.2mg/kg)判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5009.1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适用范围 大米等谷物中总砷和无机砷的检测
核心检测方法 总砷:氢化物原子荧光光谱法
无机砷: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法(LC-AFS)
检出限与定量限 总砷定量限:0.01mg/kg
无机砷定量限:0.015mg/kg
质控样品要求 1. 标准物质测定值需在证书不确定度范围内
2. 每批样品做2个空白对照
3. 无机砷形态分析需同步测定加标回收
关键实验步骤 1. 总砷消解:硝酸+过氧化氢体系
2. 无机砷提取:0.15mol/L硝酸溶液振荡提取
3. 色谱条件:阴离子交换柱,磷酸盐缓冲液流动相
4. 原子化温度:850℃-900℃
特别说明 1. 特别注意三价砷与五价砷的分离度控制
2. 有机砷转化干扰需通过提取液控制
3. 适用于大米无机砷限量(0.2mg/kg)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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