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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油雾溶液标准物质(HJ 1077-2019) Oil mist in tetrachloroethylene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四氯乙烯中油雾溶液标准物质(HJ 1077-2019) Oil mist in tetrachloroethylene

BWQ8225-2016
¥ 336.0
¥ 336.0
10mL
2026-11-19
伟业计量
10000mg/L
+
≥10
四氯乙烯中油雾溶液标准物质(HJ 1077-2019)介绍:
一、基本信息:
基质四氯乙烯
形态液态
有效期2026-11-19
存储条件冷藏(4±4)℃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一次性使用,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
用途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别名
理化性质
稀释方法
二、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油雾标准油(按照正十六烷:异辛烷:苯=65:25:10体积比混合)为溶质,以四氯乙烯为溶剂,在室温(20±3)℃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三、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并用红外分光光度法进行量值核验。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四、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油雾标准油10000mg/L1%四氯乙烯
五、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六、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安瓿瓶包装,规格10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七、研制依据:
依据名称 依据编号 依据实施日期 下载
HJ 1077-2019 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1077-20192020-06-30 00:00:00下载
八、参考资料:
HJ1077-2019固定污染源废气-油烟和油雾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四氯乙烯中油雾溶液标准物质(HJ 1077-2019)

手机版:四氯乙烯中油雾溶液标准物质(HJ 1077-2019)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一、适用范围
HJ 1077-2019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和油雾的测定,包括餐饮、机械加工、金属热处理等行业的排放监测[1][5]。
二、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油烟和油雾经滤筒吸附后,用四氯乙烯超声萃取,通过测量2930cm⁻¹、2960cm⁻¹和3030cm⁻¹波数处的吸光度定量分析[1][5][7]。
三、检出限与定量限
在采样体积250L(标准状态)、萃取液25ml、4cm比色皿条件下:
检出限为0.1mg/m³,测定下限为0.4mg/m³[1][5]。
四、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10%平行样,相对偏差≤15%;空白样品浓度应低于检出限,标准曲线相关系数≥0.999[3][7]。
五、关键实验步骤
1. 采样:使用玻璃纤维/金属滤筒采样管,按GB/T 16157要求采集废气样品
2. 萃取:滤筒经四氯乙烯超声萃取15分钟,无水硫酸钠脱水
3. 测定:红外分光光度计扫描2930-3030cm⁻¹波段,计算总油含量[5][7]
六、特别说明
1. 实验需在通风橱中进行,佩戴防护装备避免接触四氯乙烯[5]
2. 该方法可等效替代GB 18483-2001附录A方法,检测结果需按GB 18483进行基准灶头数折算[2]
3. 不适用于含动植物油与其他矿物油混合污染源的分别测定[5]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