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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四氯乙烯中油烟/HJ 1077-2019/介质:四氯乙烯/保质期24个月 oil fume in Tetrachloroethylene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标样/四氯乙烯中油烟/HJ 1077-2019/介质:四氯乙烯/保质期24个月 oil fume in Tetrachloroethylene

BW80352DV-10mL
¥ 1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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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L
曼哈格
9.73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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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四氯乙烯中油烟/HJ 1077-2019/介质:四氯乙烯/保质期24个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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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相关标准解读:四氯乙烯中油烟的检测
1. GBZ/T 300.62-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2部分:四氯乙烯》
适用范围: 工作场所空气中四氯乙烯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适用于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监测。
关联内容: • 采用活性炭管采集空气中的四氯乙烯,经二硫化碳解吸后进样分析
• 检出限:0.05 μg/mL(对应空气浓度0.17 mg/m³,以采集3L空气计)
• 定量下限:0.17 μg/mL
备注: 该标准适用于四氯乙烯单独存在时的检测,若涉及油烟混合物需结合其他前处理步骤
2.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水体中油类物质的测定,可间接参考用于含四氯乙烯溶剂的油类萃取分析
关联内容: • 使用四氯乙烯作为萃取剂,通过红外光谱法测定油类物质
• 检出限:0.06 mg/L(水体中油类)
备注: 主要针对水质检测,若用于油烟中油类提取需验证方法适用性
3.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适用范围: 饮食业油烟排放浓度限值及监测要求,涉及油烟中污染物的控制
关联内容: • 规定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 mg/m³
• 检测方法采用滤筒吸收和红外分光光度法
备注: 未直接涉及四氯乙烯介质,但油烟组分分析方法可参考
注:以上标准需根据实际检测场景(如环境空气、工作场所或排放源)选择适用方法,若涉及四氯乙烯溶剂中的油脂萃取,建议优先参考HJ 637-2018的前处理流程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