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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油烟(标样)(HJ 1077-2019) Oil fume in tetrachloroethylene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四氯乙烯中油烟(标样)(HJ 1077-2019) Oil fume in tetrachloroethylene

BWQ8198B-2016
¥ 102.0
¥ 102.0
10mL
2026-11-14
伟业计量
49.6mg/L
+
≥10
四氯乙烯中油烟(标样)(HJ 1077-2019)介绍:
一、基本信息:
基质四氯乙烯
形态液态
有效期2026-11-14
存储条件常温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尽快使用,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
用途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别名
理化性质
稀释方法本标准物质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5.0mL的标准溶液至100mL容量瓶中,用四氯乙烯定容至刻度,混匀后使用。
二、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经准确定值的油烟标准油为溶质,以四氯乙烯为溶剂,在室温(20±3)℃洁净实验室中采用称量法配制而成。
三、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四、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油烟标准油49.6mg/L3.8mg/L四氯乙烯
五、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六、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安瓿瓶包装,规格10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七、研制依据:
依据名称 依据编号 依据实施日期 下载
HJ 1077-2019 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1077-20192020-06-30 00:00:00下载
八、参考资料:
HJ1077-2019固定污染源废气-油烟和油雾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四氯乙烯中油烟(标样)(HJ 1077-2019)

手机版:四氯乙烯中油烟(标样)(HJ 1077-2019)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和油雾的测定,涵盖食品加工、工业生产等场景产生的油脂、有机质及其分解产物的定量分析。
二、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废气中的油烟和油雾经滤筒吸附后,用四氯乙烯超声萃取,通过测定2930cm⁻¹(CH₂基团中C—H键)和2960cm⁻¹(CH₃基团中C—H键)特征吸收峰计算含量。
三、检出限与定量限
油烟检出限为0.1mg/m³,定量限为0.3mg/m³;油雾检出限为0.2mg/m³,定量限为0.6mg/m³(基于标准方法验证数据)。
四、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同步测定空白样品及加标质控样,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平行样相对偏差≤15%。
五、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采集:使用金属滤筒在固定污染源排气口连续采样10分钟
2. 超声萃取:用四氯乙烯分两次超声萃取(首次12mL/10min,二次6mL/5min)
3. 定容分析:合并萃取液定容至25mL,红外光谱测定
六、特别说明
1. 采样前需检查气密性,避免外界污染
2. 四氯乙烯需避光保存,现用现配
3. 高浓度样品需稀释至标准曲线线性范围内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