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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鲁兰酶标准品(GB 1886.174-2016)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普鲁兰酶标准品(GB 1886.174-2016)

SHAM_159245
¥ 960.0
¥ 960.0
9075-68-7
10mL
伟业计量
2000u/g,液体
+
0
研制依据

GB 1886.17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2017-01-01实施)

基质 液体
形态
有效期
存储条件
用途
包装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玻璃瓶包装,规格10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参考资料
一、样品制备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三、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 普鲁兰酶 2000u/g,液体 液体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玻璃瓶包装,规格10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普鲁兰酶标准品(GB 1886.174-2016)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普鲁兰酶》(GB 1886.174-2016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产普鲁兰酶的菌种经发酵、提取、精制等工艺制得的食品添加剂普鲁兰酶的质量控制,涵盖其纯度、酶活力、理化指标及卫生安全要求。
核心检测方法
1. 酶活力测定:采用分光光度法,以普鲁兰多糖为底物,测定单位时间内产物生成量。
2. 蛋白质含量测定:福林酚法或凯氏定氮法。
3. 微生物限度检测:按GB 4789.2规定进行菌落总数测定。
检出限与定量限
1. 酶活力检测定量限:≥500 U/g(以干基计)。
2. 重金属(以Pb计)检出限:≤5 mg/kg。
3. 砷(As)检出限:≤3 mg/kg。
质控样品要求
1. 酶活力标品需与待测样品同步检测,偏差≤±5%。
2. 水分含量应≤8.0%(按GB 5009.3测定)。
3. 灰分含量应≤5.0%(按GB 5009.4测定)。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预处理:精确称量后溶解于缓冲液(pH 5.0),离心取上清液。
2. 酶活力测定:37℃反应30分钟,立即加入DNS试剂终止反应,540 nm波长测吸光度。
3. 平行实验:每个样品至少重复3次,取算术平均值。
特别说明
1. 实验需在生物安全柜内操作,避免酶活性受环境温度影响。
2. 标准品开封后需密封避光保存于-20℃,有效期6个月。
3. 检测结果判定需符合GB 2760中食品添加剂的限量要求。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