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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il fume in Tetrachloroethylene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oil fume in Tetrachloroethylene

BW80352DV-10mL
¥ 158.0
¥ 158.0
10mL
2027-08-06
曼哈格
29.3mg/L
+
0
标样/四氯乙烯中油烟/HJ 1077-2019/介质:四氯乙烯/保质期24个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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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版:标样/四氯乙烯中油烟/HJ 1077-2019/介质:四氯乙烯/保质期24个月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HJ 1077-2019《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四氯乙烯吸附红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和油雾的测定,包括饮食业、工业生产等排放的颗粒物和液态油雾,检测介质为四氯乙烯。
核心检测方法
使用红外分光光度法,通过四氯乙烯吸附采样后萃取,利用红外光谱在2930 cm⁻¹处的特征吸收峰定量油烟浓度。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为0.1 mg/m³,定量下限为0.4 mg/m³(以采样体积为100 L计)。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至少1个实验室空白样、10%平行样及加标回收样,平行样相对偏差应≤20%,加标回收率需在70%-120%之间。
关键实验步骤
1. 采样:使用四氯乙烯浸渍的玻璃纤维滤筒采集废气;
2. 萃取:用四氯乙烯超声萃取滤筒中的油烟;
3. 测量:红外分光光度计测定萃取液吸光度并计算浓度。
特别说明
1. 四氯乙烯易挥发且有毒,需在通风橱中操作;
2. 标准物质应在避光、低温(≤4℃)下保存,开封后需密封并尽快使用;
3. 当废气中非油性颗粒物干扰较大时,需进行前处理或修正计算。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