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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苯溶液标准物质(红外测油仪用)(适用:HJ637-2018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5.11)_71-43-2,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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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苯溶液标准物质(红外测油仪用)(适用:HJ637-2018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5.11)

BW04949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71-43-2 1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000μg/mL {{inventory}}
四氯乙烯中苯溶液标准物质(红外测油仪用)(适用:HJ637-2018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5.11)介绍: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经准确定值的苯(71-43-2)为原料,色谱纯四氯乙烯为溶剂,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以配制值作为溶液标准物质浓度的标准值,制备的标准物质和质量控制对照样采用气相色谱法-氢离子火焰检测器(GC-FID)比对计算,核验配制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BW04949

四氯乙烯中苯溶液

1000

2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技术规范(等效ISO35指南),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样品采用气相色谱法对溶液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检验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10mL/支,使用时需准确移取。

2.贮存及使用:冷冻(-18℃以下)避光条件下保存,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按需要准确移取。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六、分析方法(仅供参考)

1.分析条件:

检测器:GC-FID

色谱柱:HP-5(30m×0.32mm×0.25μm)

流量:1.0mL/min

进样口:250℃;检测器:280℃

柱箱:80℃(2min)→5℃/min→120℃(1min)

2. 色谱图:

序列

名称

CAS

1

71-43-2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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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版:四氯乙烯中苯溶液标准物质(红外测油仪用)(适用:HJ637-2018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5.11)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商城编码 产品名称 标准值 规格 CAS号 有效期 库存 标准价 数量 操作
1000μg/mL
10mL
2027-07-31
≥10
96
1000μg/mL
10mL
2027-07-11
≥10
96
10000μg/mL
10mL
2026-10-24
≥10
216
51.8μg/mL
10mL
2027-06-06
≥10
96
11.8μg/mL
10mL
2026-03-13
≥10
96
13.0μg/mL
10mL
2027-10-22
≥10
96
31.1μg/mL
10mL
2027-06-06
≥10
96
31.1μg/mL
10mL
2026-03-13
≥10
96
51.1μg/mL
10mL
2027-04-23
≥10
96
86.5μg/mL
10mL
2027-01-22
≥10
96
100μg/mL
10mL
2027-10-22
≥10
96
10mg/mL(10000μg/mL)
10mL
2026-05-15
≥10
192
30.7μg/mL
10mL
2026-12-10
≥10
750
1000µg/mL
7mL 棕色安瓿瓶
2027-06-30
≥10
195
1000μg/mL
10ml
540-84-1
2029-05-29
≥10
180
1000 μg/mL
10ml
544-76-3
2029-05-29
≥10
150
1000 μg/mL
10ml
71-43-2
2029-05-29
≥10
150
10000μg/mL
1.2mL
71-43-2
2026-05-10
≥10
180
-
7mL 棕色安瓿瓶
0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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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解读:《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红外分光光度法,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水样中石油类(经四氯乙烯萃取后于2930cm-1、2960cm-1和3030cm-1波长处测定的物质)和动植物油类(总萃取物扣除石油类后的剩余物质)的测定。

2. 标准关联内容(针对5.11条款)
标准物质要求: 标准5.11明确要求使用四氯乙烯中苯溶液标准物质对红外测油仪进行校准。该溶液应包含正十六烷、异辛烷和苯三种组分,质量浓度建议为100mg/L。
校准频率: 每批样品测定前需进行标准曲线校准,当测定浓度范围超出标准曲线线性范围时,应重新配制标准系列。
质量控制: 标准物质应与实际样品同步进行空白试验,确保四氯乙烯纯度符合要求(在2900cm-1-3100cm-1间扫描,透光率应>85%)。
3. 关键性能指标
项目 检出限 测定下限
石油类 0.04mg/L(取样体积500ml时) 0.16mg/L
动植物油类 0.06mg/L(取样体积500ml时) 0.24mg/L
4. 实验注意事项
四氯乙烯需经活性炭吸附处理,确保无干扰吸收
标准溶液配制应在通风橱中进行,避免挥发性物质损失
萃取后的样品应在4℃避光保存,24小时内完成测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