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氯乙烯中苯溶液标准物质(红外测油仪用)(适用:HJ637-2018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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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铍标样
BW01043d | 8μg/L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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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中11种半挥发性有机物(HJ 834-2017)
BW10098 | 见证书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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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中石油烃样品(HJ 1021-2019 )
BW10095 | 见证书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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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可溶物样品( HJ 690-2014 )
BW10096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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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中64种半挥发性有机物(HJ 834-2017)
BW10097 | 见证书mg/kg
四氯乙烯中苯溶液标准物质(红外测油仪用)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经准确定值的苯(71-43-2)为原料,色谱纯四氯乙烯为溶剂,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以配制值作为溶液标准物质浓度的标准值,制备的标准物质和质量控制对照样采用气相色谱法-氢离子火焰检测器(GC-FID)比对计算,核验配制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BW04949
四氯乙烯中苯溶液
1000
2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技术规范(等效ISO35指南),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样品采用气相色谱法对溶液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检验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10mL/支,使用时需准确移取。
2.贮存及使用:冷冻(-18℃以下)避光条件下保存,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按需要准确移取。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六、分析方法(仅供参考)
1.分析条件:
检测器:GC-FID
色谱柱:HP-5(30m×0.32mm×0.25μm)
流量:1.0mL/min
进样口:250℃;检测器:280℃
柱箱:80℃(2min)→5℃/min→120℃(1min)
2. 色谱图:
序列
名称
CAS
1
苯
71-43-2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相关标准解读:HJ 637-2018《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红外分光光度法,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水样中石油类(经四氯乙烯萃取后于2930cm-1、2960cm-1和3030cm-1波长处测定的物质)和动植物油类(总萃取物扣除石油类后的剩余物质)的测定。
2. 标准关联内容(针对5.11条款)
3. 关键性能指标
4. 实验注意事项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