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氯乙烯中正十六烷标准溶液(适用:HJ63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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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正十六烷标准溶液(HJ637-2018)
DND022482 | 10000μg/mL(一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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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XW中正十六烷标准溶液
RN-16747HXT | 100u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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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正十六烷标准溶液
DND018332 | 1000u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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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XW中正十六烷标准溶液
RN-10855XDE | 1000u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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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十六烷
DND029210 | 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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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36
NIM-RM6010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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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烯
H17055-5ml | G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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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酮中水合三氯乙醛(以三氯乙醛计)
NCS1600174-D | 10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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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粉中T-2毒素分析质控样品
NCS190287-1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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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氟苯尼考溶液标准物质
NCS1602905-100A | 1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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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粉中呕吐毒素分析质控样品
NCS190274-5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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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粉中T-2毒素分析质控样品
NCS190287-3 | 见证书



货号:RN-03628XAD
系统编号:DND003628
CAS号:544-76-3
单位:支
浓度:1000 μg/mL
规格:1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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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637-2018《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海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石油类(正十六烷为代表)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测量范围:0.04~1000 mg/L。
1. 样品经四氯乙烯萃取分离
2. 萃取液通过硅酸镁吸附柱去除动植物油类
3. 红外分光光度法在2930 cm⁻¹(CH₂基团)、2960 cm⁻¹(CH₃基团)、3030 cm⁻¹(芳香烃)波长处测定吸光度
4. 以正十六烷作为石油类校准标准物
检出限:0.04 mg/L(取样500 mL时)
定量限:0.16 mg/L
当样品浓度>100 mg/L时,需稀释后测定
1. 每批样品(≤20个)需带1个实验室空白
2. 至少10%平行样(≥2个/批)
3. 每季度进行标准物质验证(四氯乙烯中正十六烷溶液)
4. 加标回收率控制在70%~130%
5. 标准曲线R²≥0.999
1. 采样:用玻璃瓶采集500 mL水样,加盐酸至pH≤2
2. 萃取:加入30 mL四氯乙烯,振荡2 min
3. 吸附:萃取液过硅酸镁吸附柱(去除动植物油干扰)
4. 测定:使用红外测油仪,4 cm比色皿扫描2930/2960/3030 cm⁻¹
5. 计算:按公式C= (X×V₀)/(K×V) 计算浓度
1. 四氯乙烯需光谱纯且通过空白检验
2. 吸附柱处理:首次使用前需650℃灼烧4 h
3. 样品保存:24 h内完成萃取,萃取液7 d内测定
4. 干扰消除:含大量动植物油样品需增加吸附柱用量
5. 安全要求:全程在通风橱操作,接触四氯乙烯需佩戴防毒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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