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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甲醇中动物性食品中36种药物残留混标套装/GB 31658.17-2021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标准物质/甲醇中动物性食品中36种药物残留混标套装/GB 31658.17-2021

BePure-30217-Kit
¥ 2310.0
¥ 2310.0
3*1ml
曼哈格
100µg/mL
+
0
标准物质/甲醇中动物性食品中36种药物残留混标套装/GB 31658.17-2021介绍:

序号 产品编号 剂型 产品名称 特性值 包装 溶剂
1 BePure-33149XM-1mL 混标 四种四环素类混标 Mix-4 100ug/mL in Methanol 100ug/ml,1mL 1mL 甲醇
2 BePure-30217XM-a 混标 19种磺胺混标 Mix-19 100ug/mL in Methanol 100ug/ml,1mL 1mL 甲醇
3 BePure-30217XM-b 混标 13种沙星混标 Mix-13 100ug/mL in Methanol 100ug/ml,1mL 1mL 甲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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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版:标准物质/甲醇中动物性食品中36种药物残留混标套装/GB 31658.17-2021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解读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适用范围: 适用于猪、牛、羊、禽等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磺胺类、喹诺酮类等36种兽药残留限量控制
核心内容: • 明确动物肌肉、脂肪、肝脏、肾脏等不同组织中的最大残留限量(MRLs)
• 涵盖β-受体激动剂类、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糖皮质激素等高风险药物
• 规定不同动物种类(家畜/家禽/水产品)的差异化限量要求
检测方法关联: 需配合GB 31658.17-2021等检测方法标准使用
《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磺胺类和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畜禽肉、内脏、水产品等基质中36种常见兽药的同时检测
方法特性: • 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
• 涵盖四环素类(8种)、磺胺类(16种)、喹诺酮类(12种)药物
• 定量限范围:0.3-5.0 μg/kg(不同药物差异)
前处理要求: 规定甲醇-乙腈混合溶液提取,HLB固相萃取柱净化
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
适用范围: 补充规定β-内酰胺类、大环内酯类等特殊兽药的残留控制
特别要求: • 明确禁止使用药物(如克伦特罗)的不得检出要求
• 规定产蛋期、泌乳期等特殊养殖阶段的药物禁用要求
• 部分药物设定"零容忍"检测限(≤0.5 μg/kg)
实验注意事项:
1. 标准溶液配制须符合JJG 1006-2018《标准物质通用技术要求》
2. 不同基质(肉类/乳制品/蜂蜜)需采用特异性前处理方法
3. 检测过程需进行空白对照、加标回收等质控操作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