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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甲醇中19种磺胺混标/2025国抽兽残,GB/T31658.17,农业部 1025 号公告-23-2008,农业部 1077 号公告-1-2008方法 Mix-19 in Methanol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标准物质/甲醇中19种磺胺混标/2025国抽兽残,GB/T31658.17,农业部 1025 号公告-23-2008,农业部 1077 号公告-1-2008方法 Mix-19 in Methan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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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甲醇中19种磺胺混标/2025国抽兽残,GB/T31658.17,农业部 1025 号公告-23-2008,农业部 1077 号公告-1-2008方法介绍:

组分信息:

19种磺胺混标

CAS号名称标准值单位
144-80-9磺胺醋酰100μg/mL
144-83-2磺胺吡啶100μg/mL
68-35-9磺胺嘧啶100μg/mL
723-46-6磺胺甲恶唑100μg/mL
72-14-0磺胺噻唑100μg/mL
127-79-7磺胺甲基嘧啶100μg/mL
127-69-5磺胺二甲异恶唑100μg/mL
144-82-1磺胺甲二唑100μg/mL
127-71-9磺胺苯酰100μg/mL
515-64-0磺胺二甲异嘧啶100μg/mL
57-68-1磺胺二甲嘧啶100μg/mL
1220-83-3磺胺间甲氧嘧啶100μg/mL
80-35-3磺胺甲氧哒嗪100μg/mL
651-06-9磺胺对甲氧嘧啶100μg/mL
80-32-0磺胺氯哒嗪100μg/mL
2447-57-6磺胺多辛100μg/mL
122-11-2磺胺二甲氧嘧啶100μg/mL
526-08-9磺胺苯吡唑100μg/mL
85-73-4酞磺胺噻唑1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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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涉及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解读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磺胺类和氟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猪、牛、羊、鸡等动物肌肉、肝脏、肾脏、脂肪组织及牛奶、鸡蛋中19种磺胺类药物(如磺胺二甲嘧啶、磺胺间甲氧嘧啶等)残留量的测定。

关联内容
• 前处理要求:采用乙腈提取、正己烷脱脂、MCX固相萃取柱净化
• 仪器方法: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C18色谱柱分离
• 定量方式:同位素内标法定量
检出限(LOD)与定量限(LOQ)
• 磺胺类药物在肌肉组织中的检出限为0.5-2.0 μg/kg
• 定量限为2.0-5.0 μg/kg(牛奶中定量限为1.0-4.0 μg/L)
《畜禽肉中十六种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畜禽肌肉组织中磺胺醋酰、磺胺嘧啶等16种磺胺类药物残留检测,可通过方法扩展应用于19种磺胺检测。

关联内容
• 提取溶剂:乙腈-乙酸乙酯混合溶液
• 色谱条件:0.1%甲酸水溶液和乙腈作为流动相梯度洗脱
• 质谱参数:电喷雾电离(ESI+),多反应监测模式(MRM)
检出限要求
• 方法检出限为0.3-1.0 μg/kg
• 定量限为1.0-3.0 μg/kg

注:甲醇中磺胺混标溶液的配制需参照GB/T 27404-2008《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 食品理化检测》中标准物质储存与使用要求,开封后需-18℃避光保存,有效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