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挥发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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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水中二氯乙酸质控样
BW821843DW-20mL | 批次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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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水中乙腈质控样
BW20071DW-2mL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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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丙酮中乐果质控样
BW22141DB | 50μg/L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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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甲醇中甲基叔丁基醚质控样
BW24041DM-1mL | 80μg/mL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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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乙醇中二硫化碳
BW20967DF-2mL | 76.5mg/L
本环境标准样品按照GB/T15000系列《标准物质工作导则》及GB/T15481的有关要求进行生产和定值,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及相关分析测试中方法评价、质量控制、能力验证和技术仲裁。
一、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由多家实验室采用分光光度法进行测定,测定结果经统计剔除离群值后以测定总均值确定标准值,以实验室间再现性标准偏差评定不确定度。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二、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纯品纯度、称量、定容、均匀性及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三、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溶液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及注意事项
1. 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玻璃安瓿瓶分装,20mL/支,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
2. 运输和贮存:常温运输,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冷藏(2~8℃)和避光处贮存。
3. 使用: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
本标准物质应按照以下方法稀释后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标准溶液,至1000mL容量瓶中,使用纯水准确稀释到刻度线,充分混匀后使用。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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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1907-89《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2. 显色反应需严格控制pH在10.0±0.2;
3. 萃取后静置分层,避免乳化;
4. 分光光度计需预热稳定后使用。
2. 油类物质需用氢氧化钠调节pH≥12后过滤去除;
3. 显色反应需避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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