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挥发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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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水质P2O5以五氧化二磷计算浓度质控样15μg/mL
NCSZ-P2O5-15μg/mL | 15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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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Ge锗标准溶液/5%硝酸+5%氢氟酸
NCS1876316 | 5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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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Fe铁标准溶液
NCS1876344 | 3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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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TP总磷标准溶液
NCS1876307 | 8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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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水质COD-Mn高锰酸盐指数质控样5.6μg/mL
NCSZ-COD(Mn)-5.6μg/mL | 5.6μg/mL



本环境标准样品按照GB/T15000系列《标准物质工作导则》及GB/T15481的有关要求进行生产和定值,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及相关分析测试中方法评价、质量控制、能力验证和技术仲裁。
一、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由多家实验室采用分光光度法进行测定,测定结果经统计剔除离群值后以测定总均值确定标准值,以实验室间再现性标准偏差评定不确定度。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二、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纯品纯度、称量、定容、均匀性及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三、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溶液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及注意事项
1. 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玻璃安瓿瓶分装,20mL/支,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
2. 运输和贮存:常温运输,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冷藏(2~8℃)和避光处贮存。
3. 使用: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
本标准物质应按照以下方法稀释后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标准溶液,至1000mL容量瓶中,使用纯水准确稀释到刻度线,充分混匀后使用。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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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显色反应:蒸馏液在pH10±0.2条件下与4-氨基安替比林反应
3. 萃取分光光度法:用三氯甲烷萃取显色物,510nm波长测定吸光度
定量下限:0.002mg/L(取样250mL时)
相对标准偏差:≤5%(0.02mg/L浓度水平)
2. 每10个样品至少做1个平行样,相对偏差≤15%
3. 每批样品需测定标准样品(有证标准物质),回收率85%~110%
4. 每批样品做加标回收,回收率80%~120%
2. 蒸馏装置预处理:用氢氧化钠溶液清洗蒸馏装置消除残留酚
3. 蒸馏控制:馏出液体积应为原样体积的90%以上
4. 显色pH控制:缓冲液加入后立即混匀,确保pH10.0±0.2
5. 萃取时机:显色后15min内完成三氯甲烷萃取操作
2. 油类干扰处理:含油样品需用氢氧化钠调节pH>12后过滤
3. 硫化物干扰:用磷酸酸化后通空气驱除硫化氢
4. 显色温度控制:显色反应需在22±2℃环境进行,温度每变化1℃吸光度变化1.7%
5. 方法比对:当酚浓度>0.1mg/L时,可选用HJ 824直接分光光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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