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萘析商城
当前位置: 首页 标准物质 无机类 单标 水质挥发酚
水质挥发酚_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水质挥发酚

BY-OT-PW-00062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0mL {{goodObj.date}} 萘析精选 {{item.norm}} 19.9mg/L {{inventory}}
水质挥发酚介绍:

本环境标准样品按照GB/T15000系列《标准物质工作导则》及GB/T15481的有关要求进行生产和定值,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及相关分析测试中方法评价、质量控制、能力验证和技术仲裁。

一、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由多家实验室采用分光光度法进行测定,测定结果经统计剔除离群值后以测定总均值确定标准值,以实验室间再现性标准偏差评定不确定度。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二、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名称标准值 (mg/L)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BY-OT-PW-00062水质挥发酚19.95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纯品纯度、称量、定容、均匀性稳定性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三、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溶液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及注意事项

1. 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玻璃安瓿瓶分装,20mL/支,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

2. 运输和贮存:常温运输,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冷藏(2~8℃)和避光处贮存。

3. 使用: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

本标准物质应按照以下方法稀释后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标准溶液,至1000mL容量瓶中,使用纯水准确稀释到刻度线,充分混匀后使用。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水质挥发酚

手机版:水质挥发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标准解读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03-2009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挥发酚的测定,测定范围为0.002~0.1mg/L。高浓度样品需稀释后测定。
核心检测方法 1. 蒸馏预处理:样品在酸性条件下蒸馏分离挥发酚
2. 显色反应:蒸馏液在pH10±0.2条件下与4-氨基安替比林反应
3. 萃取分光光度法:用三氯甲烷萃取显色物,510nm波长测定吸光度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0.0003mg/L(取样250mL时)
定量下限:0.002mg/L(取样250mL时)
相对标准偏差:≤5%(0.02mg/L浓度水平)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批样品需带空白试验,空白值≤0.005mg/L
2. 每10个样品至少做1个平行样,相对偏差≤15%
3. 每批样品需测定标准样品(有证标准物质),回收率85%~110%
4. 每批样品做加标回收,回收率80%~12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保存:采集后24h内分析,加磷酸调至pH≤2并冷藏
2. 蒸馏装置预处理:用氢氧化钠溶液清洗蒸馏装置消除残留酚
3. 蒸馏控制:馏出液体积应为原样体积的90%以上
4. 显色pH控制:缓冲液加入后立即混匀,确保pH10.0±0.2
5. 萃取时机:显色后15min内完成三氯甲烷萃取操作
特别说明 1. 氧化剂干扰处理:采样时需加入硫酸亚铁消除游离氯等氧化剂干扰
2. 油类干扰处理:含油样品需用氢氧化钠调节pH>12后过滤
3. 硫化物干扰:用磷酸酸化后通空气驱除硫化氢
4. 显色温度控制:显色反应需在22±2℃环境进行,温度每变化1℃吸光度变化1.7%
5. 方法比对:当酚浓度>0.1mg/L时,可选用HJ 824直接分光光度法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