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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挥发酚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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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挥发酚

BY-OT-PW-00062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0mL {{goodObj.date}} 萘析精选 {{item.norm}} 40.1μg/L {{inventory}}
水质挥发酚介绍:

本环境标准样品按照GB/T15000系列《标准物质工作导则》及GB/T15481的有关要求进行生产和定值,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及相关分析测试中方法评价、质量控制、能力验证和技术仲裁。

一、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由多家实验室采用分光光度法进行测定,测定结果经统计剔除离群值后以测定总均值确定标准值,以实验室间再现性标准偏差评定不确定度。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二、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名称标准值(µg/L)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BY-OT-PW-00062水质挥发酚40.18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纯品纯度、称量、定容、均匀性稳定性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三、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溶液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及注意事项

1. 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玻璃安瓿瓶分装,20mL/支,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

2. 运输和贮存:常温运输,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冷藏(2~8℃)和避光处贮存。

3. 使用: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

本标准物质应按照以下方法稀释后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标准溶液,至1000mL容量瓶中,使用纯水准确稀释到刻度线,充分混匀后使用。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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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解读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HJ 503-2009《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代替GB 7490-87)
适用范围 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的挥发酚测定
测定范围:0.002 mg/L ~ 0.12 mg/L(直接分光光度法)
0.002 mg/L ~ 10 mg/L(萃取分光光度法)
核心检测方法 1. 蒸馏预处理:消除干扰物质影响
2. 4-氨基安替比林显色反应:在pH10.0±0.2介质中,酚类与4-AAP反应生成橙红色安替比林染料
3. 分光光度检测:直接法(510nm)或氯仿萃取法(460nm)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类型 检出限(mg/L) 定量下限(mg/L)
直接分光光度法 0.002 0.008
萃取分光光度法 0.0003 0.0012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批样品(≤20个)至少做1个空白试验
2. 每批样品带10%平行样,相对偏差≤15%
3. 每批样品测定1个标准样品(浓度在校准曲线中部)
4. 每批样品做1个加标回收试验,回收率应在70%-130%之间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蒸馏
• 磷酸酸化至pH≤4
• 加硫酸铜消除硫化物干扰
• 全玻璃蒸馏器蒸馏,收集250mL馏出液

2. 显色反应
• 馏出液分取50mL于分液漏斗
• 依次加入缓冲液(pH=10)1mL,4-AAP溶液1.5mL
• 摇匀后加铁氰化钾溶液1.5mL,准确计时10min

3. 萃取/测定
• 直接法:显色后30min内510nm比色
• 萃取法:加10mL氯仿萃取2min,避光保存30min内460nm比色
特别说明 1. 干扰控制:氧化剂在蒸馏前需用硫酸亚铁还原;油类用氢氧化钠调节pH>12后分离
2. 显色时效:直接法显色后30min内完成测定,萃取法显色后1h内完成
3. 试剂纯度:4-氨基安替比林需提纯至淡黄色(必要时活性炭处理)
4. 玻璃器皿要求:不得使用橡胶管或塑料制品,避免酚类污染
5. 温度影响:显色温度需控制在20-25℃,每升高1℃吸光度降低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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