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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四氯乙烯中石油类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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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四氯乙烯中石油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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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四氯乙烯中石油类介绍:

本环境标准样品按照GB/T15000系列《标准物质工作导则》及GB/T15481的有关要求进行生产和定值,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及相关分析测试中方法评价、质量控制、能力验证和技术仲裁。

一、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由多家实验室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进行测定,测定结果经统计剔除离群值后以测定总均值确定标准值,以实验室间再现性标准偏差评定不确定度。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二、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名称标准值 (μg/mL)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BY-OT-PR-00013标样-四氯乙烯中石油类31.76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纯品纯度、称量、定容、均匀性稳定性等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三、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溶液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及注意事项

1. 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玻璃安瓿瓶分装,10mL/支,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

2. 运输和贮存:常温运输,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冷藏(2~8℃)和避光处贮存。

3. 使用: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本标准物质应按照以下方法稀释后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中准确移取5.0mL标准溶液,至100mL容量瓶中,用经重蒸馏等纯化处理过的四氯乙烯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一次性使用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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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HJ 637-2018《水质 石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海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石油类的测定。使用四氯乙烯作为萃取剂,检测范围0.02~100mg/L。

核心检测方法

1. 样品经四氯乙烯萃取后通过硅酸镁吸附柱
2. 去除动植物油等极性物质干扰
3. 使用红外分光光度计在2930cm⁻¹(CH₂基团)、2960cm⁻¹(CH₃基团)和3030cm⁻¹(芳香烃)处测量吸光度
4. 根据特征吸收峰计算总石油烃含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0.01mg/L(取样500ml)
定量限:0.02mg/L(取样500ml)
当样品浓度>100mg/L时需稀释后测定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批样品需带空白样(实验用水+四氯乙烯)
2. 每20个样品至少做1个平行样(相对偏差≤15%)
3. 每批样品需测质控样(四氯乙烯中石油类标样)
4. 加标回收率控制在85%-115%

关键实验步骤

1. 萃取:500ml样品加入20ml四氯乙烯,振荡2min
2. 吸附:萃取液通过10g无水硫酸钠+10g硅酸镁复合柱
3. 定容:收集液用四氯乙烯定容至25ml
4. 扫描:使用4cm石英比色皿在红外光谱仪扫描
5. 清洗:玻璃器皿需用盐酸-乙醇溶液彻底清洗

特别说明

1. 四氯乙烯需经活性炭过滤提纯(在2800-3100cm⁻¹无吸收峰)
2. 硅酸镁需在550℃灼烧4h活化处理
3. 样品需在24h内完成萃取,萃取液避光保存
4. 高盐样品需增加无水硫酸钠用量防止乳化
5. 当动植物油含量>50mg/L时需增加硅酸镁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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