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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体/蔬菜粉中铬、镍、铜、砷、铅、镉/GB 5009.268-2025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基体/蔬菜粉中铬、镍、铜、砷、铅、镉/GB 5009.268-2025

BQC1160247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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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体/蔬菜粉中铬、镍、铜、砷、铅、镉/GB 5009.268-2025介绍:

铅GB 5009.268-2016 第一法镉GB 5009.268-2016 第一法铬GB 5009.268-2016 第一法铜GB 5009.268-2016 第一法镍GB 5009.268-2016 第一法砷GB 5009.11-2014 第一篇 第二法

组分信息:

标准品

CAS号名称标准值单位
7440-47-3铬(Cr)
7440-02-0镍(Ni)
7440-50-8铜(Cu)
7440-38-2砷(As)
7439-92-1铅(Pb)
7440-43-9镉(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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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版:基体/蔬菜粉中铬、镍、铜、砷、铅、镉/GB 5009.26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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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解读: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5009.26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蔬菜粉、粮食、乳制品等食品基质中铬、镍、铜、砷、铅、镉等元素的定量检测,涵盖微波消解与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联用技术。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微波消解前处理结合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通过内标法校正基体干扰,定量分析目标元素。
检出限与定量限 铬:检出限0.01 mg/kg,定量限0.03 mg/kg;
镍:检出限0.005 mg/kg,定量限0.015 mg/kg;
铜:检出限0.02 mg/kg,定量限0.06 mg/kg;
砷:检出限0.002 mg/kg,定量限0.006 mg/kg;
铅:检出限0.002 mg/kg,定量限0.006 mg/kg;
镉:检出限0.001 mg/kg,定量限0.003 mg/kg。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至少10%平行样,相对偏差≤20%;
2. 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
3. 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如GBW10014菠菜粉)验证准确性。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称取0.3 g样品,加入硝酸+过氧化氢(5:1)进行微波消解;
2. 仪器参数优化:调整ICP-MS的雾化气流速、射频功率及碰撞反应池条件;
3. 内标加入:在线引入铟(In)、铋(Bi)等内标元素校正信号漂移。
特别说明 1. 高盐基体样品需采用动态反应池(DRC)模式消除干扰;
2. 砷元素检测时需确认质荷比(m/z 75)无氯化物干扰;
3. 实验用水需达到GB/T 6682一级水标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