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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肉粉中磺胺嘧啶、磺胺索嘧啶、磺胺吡啶、磺胺二甲嘧啶分析质控样品(GB 31658.17-2021)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鸡肉粉中磺胺嘧啶、磺胺索嘧啶、磺胺吡啶、磺胺二甲嘧啶分析质控样品(GB 31658.17-2021)

MRM0458
¥ 1750.0
¥ 1750.0
10g/瓶
2025-01-01
萘析精选
磺胺嘧啶101±21磺胺索嘧啶103±21磺胺吡啶104±21磺胺二甲嘧啶104±21(μg/kg)
+
≥10
鸡肉粉中磺胺嘧啶、磺胺索嘧啶、磺胺吡啶、磺胺二甲嘧啶分析质控样品(GB 31658.17-2021)介绍:

批次号:E121851
含量:磺胺嘧啶101±21磺胺索嘧啶103±21磺胺吡啶104±21磺胺二甲嘧啶104±21(μg/kg)
规格:10g/瓶
生产日期:2023-01-01
有效期:2025-01-01
适用国标:GB 31658.17-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磺胺类和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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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国家标准:GB/T 23217-2008《动物源性食品中皮质激素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动物源性食品(如肌肉、肝脏、肾脏等)中皮质激素类药物残留的检测,包括但不限于甾体激素类化合物(如胆酸衍生物)的定性和定量分析。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通过固相萃取(SPE)对样品进行前处理,目标物经色谱分离后,采用多反应监测(MRM)模式进行检测。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LOD)为0.5 μg/kg,定量限(LOQ)为1.0 μg/kg。定量限以下需采用标准曲线外推法进行半定量分析。
质控样品要求
1. 空白样品中不得检出目标物;
2. 加标回收率需控制在80%-120%;
3.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至少1个空白对照和2个不同浓度加标样品。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均质化后,用乙腈-水溶液提取;
2. 提取液经C18固相萃取柱净化;
3. 氮吹浓缩后复溶,经0.22 μm滤膜过滤;
4. LC-MS/MS分析时,流动相为甲醇-0.1%甲酸水,梯度洗脱。
特别说明
1. 胆酸类衍生物易受基质效应影响,需采用同位素内标法校正;
2. 实验过程中需严格控制温度,避免目标物降解;
3. 色谱柱建议使用反相C18柱(2.1 mm×100 mm,1.7 μm)。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