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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ganic matter in municipal sludge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Organic matter in municipal sludge

RMH-G290
¥ 480.0
¥ 480.0
50克/瓶
2028-10-01
萘析精选
见证书/城镇污泥/粉末
+
≥10
城镇污泥中有机质分析标准物质(CJ/T221-2023)介绍:
量值基本信息:

编号

特性量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

RMH-G290

有机质

9.25

1.15

产品详细信息:

本标准物质对城镇污泥有机质含量分析的研究和监控具有重要意义,可用于农业、地质、环保等领域相关分析测试中方法精密度评价、人员考核及过程中质量控制。

一、样品制备

经筛查的污水处理厂污泥为基体,在制备过程中经去杂质、研磨混合等特殊均质化手段,再将干燥后分装于玻璃瓶中避光保存。

二、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特性量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

RMH-G290

有机质

9.25

1.15

本标准物质特性量值的不确定度评定中主要考虑多家实验室联合定值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标准物质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三、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考察

按照国家标准物质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标准物质样品,参照标准 CJ/T221-2023《城镇污泥标准检验方法》6.2,采用油浴-重铬酸钾容量法,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最小取样量为0.05g。结果表明,该系列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3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检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采用多个实验室联合定值方式进行赋值。定值方法为油浴-重铬酸钾容量法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特性量值的溯源性。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玻璃瓶封装,每瓶50g,在避光、清洁、室温处保存;打开和使用过程中严格防止玷污。规定最小取样量为0.05g,使用时请不要低于该取样量。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城镇污泥中有机质分析标准物质(CJ/T221-2023)

手机版:城镇污泥中有机质分析标准物质(CJ/T221-2023)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CJ/T 221-2023 城镇污泥中有机质分析标准物质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泥有机质检测用标准物质的技术要求、定值方法及量值溯源体系
适用范围
适用于污水处理厂污泥、管网污泥等城镇污泥样品中有机质含量检测的质控过程
主要用途:
1. 有机质检测仪器校准
2. 实验室分析方法验证
3. 检测过程质量控制
4. 实验室能力验证
核心检测方法
重量法(基准方法)
1. 高温灼烧失重法:550±25℃马弗炉灼烧4小时
2. 通过灼烧减量计算有机质含量
3. 采用恒重法控制称量误差(±0.0002g)
4. 标准物质需与待测样品同步进行前处理
特性量值与不确定度
质控样品要求
1. 标准值范围:25%-65%(干基计)
2. 扩展不确定度:≤1.5%(k=2)
3. 定值方式:8家实验室联合定值
4. 最小取样量:≥0.5g干污泥
1. 均匀性要求:瓶间相对标准偏差≤1.2%
2. 稳定性要求:有效期≥12个月(避光保存)
3. 使用频次:每批次样品检测需插入标准物质
4. 控制限:测定值需在标准值±不确定度范围内
关键实验步骤
1. 前处理:105℃烘至恒重(≥4小时)
2. 灼烧程序
  - 空坩埚550℃预灼烧
  - 样品平铺厚度≤5mm
  - 马弗炉从室温升至550℃需≥60分钟
3. 冷却条件:干燥器平衡≥45分钟
4. 计算式:有机质(%)=[(m1-m2)/m1]×100%
  m1:灼烧前质量,m2:灼烧后质量
特别说明
1. 碳酸盐干扰处理:样品pH<7时需用10%盐酸预处理
2. 水分控制:使用前需在65℃复烘2小时
3. 量值溯源:通过NIM/CRM标准物质逐级溯源
4. 异常处理:连续3次超差需中止检测排查原因
5. 安全警示:灼烧过程会产生有害气体,需在通风橱操作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