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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油烟(标样)(HJ 1077-2019)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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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油烟(标样)(HJ 1077-2019)

BWQ8198B-2016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 10mL {{goodObj.date}} 伟业计量 {{item.norm}} 49.6mg/L {{inventory}} 见证书

研制依据

HJ 1077-2019 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2020-06-30实施)

基质 四氯乙烯
形态 液态
有效期
存储条件 常温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尽快使用,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
用途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包装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安瓿瓶包装,规格10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参考资料 HJ1077-2019固定污染源废气-油烟和油雾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经准确定值的油烟标准油为溶质,以四氯乙烯为溶剂,在室温(20±3)℃洁净实验室中采用称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三、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 油烟标准油 49.6mg/L 3.8mg/L 四氯乙烯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安瓿瓶包装,规格10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商城编码 产品名称 标准值 规格 CAS号 有效期 库存 标准价 数量 操作
1000mg/L
10mL
/
2026-05-19
≥10
96
10.8mg/L
10mL
/
2025-12-24
≥10
96
30.9mg/L
10mL
2026-02-23
≥10
96
50.8mg/L
10mL
/
2027-01-10
≥10
96
80.5mg/L
10mL
/
2027-01-10
≥10
96
10000mg/L
10mL
/
2026-11-19
≥10
336
10000mg/L
10mL
/
2027-01-17
≥10
336
1000mg/L
10mL
/
2026-01-17
≥10
96
80.9mg/L
10mL
2026-01-12
≥10
102
30.9mg/L
10mL
/
2026-01-12
≥10
102
10.6mg/L
10mL
/
2025-09-14
≥10
102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和油雾的测定,涵盖食品加工、工业生产等场景产生的油脂、有机质及其分解产物的定量分析。

二、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废气中的油烟和油雾经滤筒吸附后,用四氯乙烯超声萃取,通过测定2930cm⁻¹(CH₂基团中C—H键)和2960cm⁻¹(CH₃基团中C—H键)特征吸收峰计算含量。

三、检出限与定量限

油烟检出限为0.1mg/m³,定量限为0.3mg/m³;油雾检出限为0.2mg/m³,定量限为0.6mg/m³(基于标准方法验证数据)。

四、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同步测定空白样品及加标质控样,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平行样相对偏差≤15%。

五、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采集:使用金属滤筒在固定污染源排气口连续采样10分钟
2. 超声萃取:用四氯乙烯分两次超声萃取(首次12mL/10min,二次6mL/5min)
3. 定容分析:合并萃取液定容至25mL,红外光谱测定

六、特别说明

1. 采样前需检查气密性,避免外界污染
2. 四氯乙烯需避光保存,现用现配
3. 高浓度样品需稀释至标准曲线线性范围内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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