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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体/婴幼儿辅食(米粉)中灰分/GB 5009.4-2016 第一法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基体/婴幼儿辅食(米粉)中灰分/GB 5009.4-2016 第一法

BQC1280147323
¥ 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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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g
2026-09-27
曼哈格
2.7g/1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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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基体/婴幼儿辅食(米粉)中灰分/GB 5009.4-2016 第一法介绍:

组分信息:

标准品

CAS号名称标准值单位
灰分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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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版:基体/婴幼儿辅食(米粉)中灰分/GB 5009.4-2016 第一法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标准名称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标准号 GB 5009.4-2016 第一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婴幼儿辅食(如米粉)及其他食品中灰分的测定,包含高温灼烧法测定总灰分含量,为食品质量控制和营养评估提供依据。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干法灰化法(高温灼烧法):样品经预处理后置于马弗炉中,于550±25℃灼烧至完全灰化,冷却后称量残留物质量,计算灰分含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未明确具体检出限和定量限,但要求称样量需≥2g,灰化后残留物质量≥2mg,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重复性。
质控样品要求
实验需使用平行样品(至少双样)进行重复性验证,平行样灰分含量相对偏差应≤5%。建议使用已知灰分含量的标准参考物质同步测定以校准系统误差。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预处理:均匀取样后粉碎至可通过1mm筛网;
2. 称量与炭化:准确称取2~5g样品于坩埚中,先于电炉上炭化至无烟;
3. 高温灰化:转移至马弗炉,550℃灼烧4~6小时至白色或灰白色残留物;
4. 冷却称量: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后称量,重复灼烧至恒重。
特别说明
1. 样品含糖量高或易膨胀时需预先滴加纯化植物油防止飞溅;
2. 灰化温度不得超过600℃,避免部分矿物质挥发损失;
3. 坩埚需预先灼烧至恒重,实验过程中避免直接用手接触冷却后的坩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