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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唾液酸_131-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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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唾液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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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5009.289-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唾液酸的测定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乳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基质中唾液酸的定量检测,涵盖游离态和结合态唾液酸的分析。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HPLC-FLD)。样品经酸水解或酶解处理后,通过色谱柱分离,荧光检测器在激发波长365 nm、发射波长415 nm条件下定量分析。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LOD)为0.5 mg/kg,定量限(LOQ)为1.5 mg/kg。需根据基质复杂程度进行方法验证。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检测需包含空白样品、加标回收样品和平行样。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5%-115%,平行样相对偏差≤1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预处理:酸水解(0.1 mol/L HCl,80℃水浴2 h)或酶解(神经氨酸酶,37℃孵育16 h)
2. 衍生化处理:水解液与邻苯二甲醛(OPA)衍生试剂反应
3. 色谱条件:C18色谱柱(4.6×250 mm, 5 μm),流动相为乙腈-磷酸盐缓冲液梯度洗脱
4. 定量分析:外标法计算目标物浓度
特别说明
1. 标准品纯度需≥98%且需验证异构体干扰
2. 含脂类样品需增加脱脂步骤(正己烷萃取)
3. 荧光衍生过程需避光操作,严格控制反应时间(30±2 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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