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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中挥发酚(标样)_108-95-2,苯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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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中挥发酚(标样)

BWZ7647-2016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08-95-2 20mL {{goodObj.date}} 伟业计量 {{item.norm}} 3.91μg/mL {{inventory}} 见证书
  • 海水中挥发酚标样

    BW02931a | 1μg/mL

  • R030898-25L | 去离子水

  • R049481-0.5L | for HPLC

  • R030898-10L | 去离子水

  • R097816-100ml | 18.2MΩ,过滤及高温双重灭菌,PCR适用

  • R097816-500ml | 18.2MΩ,过滤及高温双重灭菌,PCR适用

研制依据

GB 17378.4-2007 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实施)

基质 人工海水
形态 液态
有效期
存储条件 常温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尽快使用,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
用途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
包装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安瓿瓶包装,规格20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参考资料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苯酚为溶质,以海水为溶剂,在室温(20±3)℃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三、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 苯酚 3.91μg/mL 0.15μg/mL 人工海水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安瓿瓶包装,规格20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涉及海水中挥发酚测定的相关标准解读

1. HJ 503-2009《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挥发酚的测定,海水监测可参考使用(需验证基体效应)。
方法原理: 通过蒸馏法分离挥发酚,在pH=10.0条件下与4-氨基安替比林反应生成橙红色染料,510nm波长处比色测定。
检出限: 0.0003mg/L(取样250mL时),测定范围0.002-0.12mg/L。
标样应用: 标准要求使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校准曲线绘制(至少5个浓度点),并规定每批样品需带标样进行质控,回收率应控制在85%-115%。
2. GB 17378.4-2007《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
关联内容: 第28章明确规定了海水中挥发酚的测定方法,方法与HJ 503-2009原理一致,但针对海水特性补充了以下要求:
特殊处理: 强调需用磷酸调节水样至pH≤2进行固定,采样后24小时内完成蒸馏;对于高盐度样品需进行盐误差校正。
质控要求: 规定每10个样品应插入1个平行样和1个加标回收样,实验室应使用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研制的海水基体标样(如GBW(E)080257)进行方法验证。
关键注意事项:
海水样品需特别注意消除硫化物、油类等干扰物质的影响,标准中规定需通过预蒸馏和氧化铝吸附柱进行前处理。
使用标样时应选择与样品基体匹配的海水基体标样,普通纯水基体标样可能因盐效应导致浓度偏差。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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