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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µm可见异物微粒标准物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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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µm可见异物微粒标准物质

GBW(E)120138(可见异物)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mL {{goodObj.date}} 海岸鸿蒙 {{item.norm}} 150粒 {{inventory}}
160µm可见异物微粒标准物质介绍:

本标准物质为注射剂、滴眼剂中可见异物检查用标准样品。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用悬浮聚合法制备<200微米的聚苯乙烯—二乙烯苯乳胶微粒,分离出160µm单分散乳胶微粒,配制成浓度标称值为见证书的标准物质。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采用显微镜结合图像分析法定值,最终确定颗粒的粒径和粒径分布,定值结果可溯源至国家长度基准。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定值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其量值溯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本标准物质粒径定值结果:

中值粒径

均值粒径

变异系数

165.6µm

164.4µm

4.1%

浓度定值结果:

阈值范围

 (µm)

标准值

 (粒/2mL)

不确定度,k=2

 (粒/2mL)

见证书

见证书

见证书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对该标准物质样品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结果表明标准物质的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1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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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国家标准:可见异物检查法(通则0904)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0904
适用范围 适用于注射剂、滴眼液等无菌制剂中可见异物的检测,包括金属屑、纤维、玻璃屑等≥50µm的微粒。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目视检查法或光散射法:
1. 目视法:在4000-4500lx光照下观察样品中悬浮微粒
2. 光散射法:利用激光计数器对溶液中的微粒进行定量分析
检出限与定量限 1. 目视法:检出限≥50µm
2. 光散射法:160µm微粒的定量限为5个/容器,检出限为1个/容器
质控样品要求 需使用经标定的微粒标准物质(如160µm聚苯乙烯微粒)进行方法验证,浓度梯度需覆盖检测范围,每批次检测需同步运行质控样。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预处理:避光静置消除气泡
2. 仪器校准:使用标准微粒进行计数器校准
3. 检测环境:洁净度C级背景下的动态检测
4. 数据记录:记录≥10µm和≥25µm的微粒数量
特别说明 1. 需区分假性微粒(气泡、结晶)与真实异物
2. 检测过程需符合GMP附录《无菌药品》的洁净度要求
3. 标准物质应具备可追溯的计量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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