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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x-11 in Methanol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Mix-11 in Methanol

BePure-31391YM
¥ 400.0
¥ 400.0
1mL
2026-09-03
曼哈格
1000μg/mL
+
0
标准物质/甲醇中11种svoc混标/GB/T 23986.2-2023 色漆和清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或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SVOC)含量的测定 第2部分:气相色谱法/有效期12个月介绍:

组分信息:

标准品

CAS号名称标准值单位
105-60-2ε-己内酰胺1000μg/mL
112-55-01-十二硫醇1000μg/mL
121-32-4乙基香兰素1000μg/mL
122-20-3三异丙醇胺1000μg/mL
122-40-7a-戊基肉桂醛1000μg/mL
128-37-0抗氧剂BHT1000μg/mL
16415-12-6十六烷基三甲氧基硅烷1000μg/mL
2873-97-4双丙酮丙烯酰胺 (含稳定剂MEHQ)1000μg/mL
57-11-4十八碳酸(硬脂酸)1000μg/mL
85-44-9邻苯二甲酸酐1000μg/mL
91-64-5香豆素1000μg/mL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标准物质/甲醇中11种svoc混标/GB/T 23986.2-2023 色漆和清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或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SVOC)含量的测定 第2部分:气相色谱法/有效期12个月

手机版:标准物质/甲醇中11种svoc混标/GB/T 23986.2-2023 色漆和清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或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SVOC)含量的测定 第2部分:气相色谱法/有效期12个月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23986.2-2023《色漆和清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或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SVOC)含量的测定 第2部分:气相色谱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色漆、清漆及相关产品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SVOC)的定量检测,涵盖溶剂型、水性等不同体系,检测目标物浓度范围需符合气相色谱法的灵敏度要求。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气相色谱法(GC)结合热脱附或溶剂提取技术,通过内标法或外标法定量。具体步骤包括样品前处理(如稀释、过滤)、目标物分离(色谱柱选择)、检测器(FID或MS)信号采集及数据分析。
检出限与定量限
标准规定SVOC的检出限(LOD)为0.1 mg/kg至1.0 mg/kg,定量限(LOQ)为0.3 mg/kg至3.0 mg/kg,具体数值需根据目标化合物性质及仪器性能通过实验验证确定。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平行样及加标回收样。平行样相对偏差应≤20%,加标回收率控制在70%-130%,空白样品中目标物浓度需低于方法检出限。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称量:精确至0.1 mg;
2. 前处理:根据样品类型选择溶剂提取或直接进样;
3. 仪器条件:色谱柱为极性或非极性毛细管柱,载气流速1.0 mL/min;
4. 定量分析:采用内标法时需添加稳定同位素内标物。
特别说明
1. 标准物质(如甲醇中11种SVOC混标)需在有效期内使用,并定期核查纯度;
2. 样品需避光保存,避免高温环境导致目标物降解;
3. 仪器校准需按标准要求执行,确保保留时间与响应值的稳定性。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