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醇中全氟辛烷磺酸钠-13C4同位素溶液标准物质/SN/T 522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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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全氟辛烷磺酸钠-13C4同位素溶液标准物质/GB 5009.253-2016/HJ 1333-2023/DB32/T 4004-2021
SHAM_203882 | 1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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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全氟辛烷磺酸钠-13C4同位素溶液标准物质/HJ 1333-2023/DB32/T 4004-2021
SHAM_227191 | 0.2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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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丁酮
BW901025 | 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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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己酮
BW901024 | 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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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丁酮
BW901025 | 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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镅-241
NIM-RM6007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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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丁酮
BW901025 | 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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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腈中三唑磷标准品
NCS1601335-100B2 | 100u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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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2'-岩藻糖基乳糖(2'-FL)溶液
NCSG1603380-10000C | 10m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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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乳糖-N-新四糖(LNnT)溶液
NCSG1603385-3000C | 30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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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昆布三糖溶液
NCSG1603694-2000C | 2000u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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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氯甲烷甲醇中MK-9溶液
NCS1603698-500A | 0.5m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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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5222-2019《食品接触材料中全氟辛烷磺酸(PFOS)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适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全氟辛烷磺酸(PFOS)的定量检测,包括纸制品、塑料、涂层等基质。标准明确规定了使用甲醇中全氟辛烷磺酸钠-13C4同位素溶液作为内标物的方法。
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以内标法定量。样品经甲醇超声提取后,经色谱柱分离,通过质谱多反应监测(MRM)模式检测,同位素内标(全氟辛烷磺酸钠-13C4)用于校正基质效应和回收率偏差。
方法检出限(LOD)为0.01 μg/kg,定量限(LOQ)为0.05 μg/kg。实际检测需根据样品基质特性进行验证。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样品、加标回收样品和平行样。加标浓度应为LOQ水平的1~5倍,回收率需控制在70%~120%,相对标准偏差(RSD)≤15%。
1. 样品前处理:称取1 g样品,加入同位素内标溶液,用甲醇超声提取30分钟,离心后取上清液过膜。
2. 仪器条件:C18色谱柱,流动相为甲醇-5 mmol/L乙酸铵水溶液,梯度洗脱;质谱电离模式为电喷雾负离子(ESI-),监测离子对为499→80(PFOS)和503→84(13C4-PFOS)。
1. 实验中需避免使用含氟材料的容器,防止污染。
2. 标准溶液需避光保存于-20℃环境,使用前恢复至室温并混匀。
3. 复杂基质需增加净化步骤(如固相萃取)以提高检测准确性。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