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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氨酸_56-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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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氨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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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氨酸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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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式:
甘氨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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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1903.2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
适用范围 适用于食品添加剂甘氨酸的质量控制,涵盖食品加工中作为增味剂、pH调节剂等用途的技术要求。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测定甘氨酸含量,灰分测定采用灼烧法,氯化物检测使用硝酸银滴定法。
检出限与定量限 HPLC法检出限为0.05 mg/kg,定量限为0.15 mg/kg;氯化物检测限为0.01%(以Cl⁻计)。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平行样及标准物质验证,平行样相对偏差应≤5%。
关键实验步骤 样品经水溶解后过0.45 μm滤膜,HPLC进样分析(C18色谱柱,流动相为磷酸盐缓冲液-乙腈)。
特别说明 检测过程中需避免氨基酸类物质干扰,灰分测定需严格控制马弗炉温度(550±25℃)。
行业标准:化学试剂 甘氨酸(HG/T 2023-2010)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HG/T 2023-2010《化学试剂 甘氨酸》
适用范围 适用于化学试剂级甘氨酸的品质检测,包括纯度、水分、灼烧残渣等指标。
核心检测方法 凯氏定氮法测定总氮量,费林试剂法检测还原性物质,干燥失重法测定水分含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凯氏定氮法检测限为0.1%,干燥失重法称样量精确至0.0001 g。
质控样品要求 需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校准,每20个样品插入1个质控样,回收率范围应为98%-102%。
关键实验步骤 凯氏消化需控制硫酸钾与硫酸铜比例(10:1),蒸馏时确保冷凝水温度≤15℃。
特别说明 还原性物质检测需避光操作,费林试剂反应温度严格控制在沸腾水浴中4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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