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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体/大米粉中铅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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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体/大米粉中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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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5009.1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谷物、大米粉等食品基质中铅的定量检测,包括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GFAAS)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
核心检测方法
1. 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GFAAS):样品经酸消解后,通过原子化测定吸光度。
2.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样品消解后通过质谱仪检测同位素丰度。
检出限与定量限
1. GFAAS法:检出限0.02 mg/kg,定量限0.05 mg/kg。
2. ICP-MS法:检出限0.005 mg/kg,定量限0.015 mg/kg。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与基质匹配标准物质。
2. 平行样数量不低于总样品量的5%。
3. 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大米粉需经粉碎、过筛(80目以上),硝酸-过氧化氢微波消解。
2. 仪器校准:使用铅标准溶液绘制标准曲线,相关系数≥0.995。
3. 测定条件:GFAAS需优化灰化与原子化温度,ICP-MS需校正质量干扰。
特别说明
1. 大米粉基体干扰较高,需采用标准加入法或基质匹配校准。
2. 实验环境需符合GB/T 27405-2008要求,避免交叉污染。
3. 检测结果需按GB 2762-2022限量标准进行合规性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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