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体/乳粉中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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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冻人血清中总胆固醇、总甘油、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标准物质
BWM100069 | 10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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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米粉中砷质控样品
BWS0626-2016 | 8.0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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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米粉中锡质控样品
BWS0628-2016 | 51.1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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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冻人血清中总胆固醇、总甘油、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标准物质
BWM100067 | 5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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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冻人血清中总胆固醇、总甘油、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标准物质
BWM100068 | 5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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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9.1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适用于乳粉、液态乳制品及含乳基质的食品中铅元素的定量检测,覆盖样品预处理、仪器分析及结果计算全流程。
优先采用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GFAAS)与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其中,GFAAS需经微波消解或湿法消解处理样品,ICP-MS需使用碰撞反应池技术消除干扰。
石墨炉法:检出限0.01 mg/kg,定量限0.03 mg/kg;ICP-MS法:检出限0.005 mg/kg,定量限0.015 mg/kg。需根据仪器性能验证实际数值。
1.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样、平行样及标准物质质控样(如GBW10017奶粉基质标准物质);
2. 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
3. 平行样相对偏差≤15%。
1. 样品前处理:精确称取1.0 g乳粉样品,经硝酸+过氧化氢体系微波消解;
2. 仪器分析:石墨炉法需设置灰化温度500-800°C,原子化温度1800-2200°C;
3. 标准曲线:至少包含5个浓度点(含空白),相关系数R²≥0.995。
1. 乳粉样品需充分混匀后取样,避免脂肪分层导致的误差;
2. 高钙乳基质可能产生背景干扰,需使用基体改进剂(如磷酸二氢铵);
3. 检测结果需按标准附录B进行不确定度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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