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挥发酚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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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挥发酚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80202 | 56.1µ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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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挥发酚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80202 | 75µ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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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挥发酚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80202 | 130µ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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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挥发酚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80202 | 105µ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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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挥发酚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80376 | 10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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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挥发酚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BW085516 | 1000µ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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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挥发酚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80083 | 10.00【质量浓度的标准值(µg/mL)】/不确定度: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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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硝酸盐氮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80373 | 50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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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六价铬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80377 | 50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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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挥发酚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80376 | 10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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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氯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80371 | 100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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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硫酸根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80372 | 1000mg/L



使用注意事项:临用时稀释100倍
特征形态:液态
定值单位:水利部水环境监测评价研究中心#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中心# 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长委水环境监测中心#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 黄委水环境监测中心# 珠委水环境监测中心#
规格:25ml/支
定级证书量值信息:
保存条件:室温、干燥、避光处
研制单位名称:水利部水环境监测评价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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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1. 蒸馏预处理:水样加磷酸酸化后蒸馏分离挥发酚
2. 显色反应:馏出液在pH10±0.2条件下与4-氨基安替比林反应
3. 萃取分光光度法:三氯甲烷萃取后510nm波长测定吸光度
• 方法检出限:0.0003mg/L
• 测定下限:0.002mg/L(取样250mL时)
• 相对标准偏差:≤5%(0.02mg/L浓度水平)
1. 每批样品需带空白试验,空白值≤0.005mg/L
2. 每10个样品做1个平行样,相对偏差≤15%
3. 每批样品加标回收率控制在85%-110%
4. 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验证(如GBW(E)080385)
1. 水样保存:采集后24h内分析,否则需加磷酸至pH≤2并冷藏
2. 蒸馏控制:蒸馏速度2-3mL/min,收集馏出液250±5mL
3. 显色条件:控制反应pH=10.0±0.2,显色时间严格15min
4. 萃取操作:三氯甲烷每次用量10mL,萃取时间≥2min
• 氧化剂干扰处理:采样时需立即加入硫酸亚铁消除游离氯干扰
• 油类干扰处理:用氢氧化钠调节pH>12后,用四氯化碳萃取去除
• 甲醛浓度>1mg/L时产生负干扰,需在酸性条件下煮沸消除
1. 在线蒸馏:样品在微酸性条件下通过PTFE膜蒸馏
2. 自动显色:与4-氨基安替比林和铁氰化钾在线混合反应
3. 流动检测:505nm波长处检测显色产物
• 方法检出限:0.0003mg/L
• 测定下限:0.001mg/L
• 进样精密度:RSD≤3%(0.01mg/L浓度水平)
1. 每批样品至少分析1个空白和2个平行样
2. 每24h需进行基线漂移校正
3. 采用标准曲线中间浓度点进行过程核查(每10样品/2h)
1. 流动相配置:缓冲液pH值精确控制10.0±0.1
2. 蒸馏温度控制:保持165±2℃的蒸汽温度
3. 反应管路维护:每周用0.5mol/L NaOH溶液冲洗系统
4. 进样频率:单样品分析时间≤6min
• 高盐样品需稀释后进样(TDS>10g/L时)
• 硫化物干扰需通过加入硫酸铜消除
• 适用于大批量样品自动化检测(>20样品/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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