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挥发酚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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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挥发酚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80202 | 56.1µ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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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挥发酚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80202 | 75µ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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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挥发酚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80202 | 130µ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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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挥发酚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80202 | 34.6µ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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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挥发酚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80376 | 10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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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挥发酚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BW085516 | 1000µ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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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挥发酚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80083 | 10.00【质量浓度的标准值(µg/mL)】/不确定度: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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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硝酸盐氮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80373 | 50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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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六价铬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80377 | 50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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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挥发酚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80376 | 10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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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氯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80371 | 100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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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硫酸根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80372 | 1000mg/L



使用注意事项:临用时稀释100倍
特征形态:液态
定值单位:水利部水环境监测评价研究中心#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中心# 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长委水环境监测中心#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 黄委水环境监测中心# 珠委水环境监测中心#
规格:25ml/支
定级证书量值信息:
保存条件:室温、干燥、避光处
研制单位名称:水利部水环境监测评价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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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定量限:0.005mg/L(采用510nm波长,3cm比色皿测定)
2. 使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校准
3. 质控样浓度应在标准曲线中间位置
4. 平行样相对偏差≤15%
2. 显色反应:馏出液中加入缓冲液(pH9.8)、4-氨基安替比林和铁氰化钾
3. 萃取:加入氯仿萃取生成的橙红色化合物
4. 比色测定:在460nm波长测定氯仿层吸光度
2. 水样需在采集后24h内完成测定
3. 氧化剂加入顺序不可颠倒
4. 显色后1h内完成测定
萃取分光光度法:检出限0.0003mg/L,定量限0.001mg/L
2. 校准曲线相关系数≥0.999
3. 空白值≤0.005mg/L
4. 加标回收率85%-110%
2. 明确缓冲溶液配制pH精度要求
3. 规范萃取操作时间控制
4. 细化高浓度样品的稀释验证要求
2. 油类物质需用氢氧化钠溶液洗涤去除
3. 甲醛含量>1mg/L时需采用亚硫酸钠消除干扰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