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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类基质中膳食纤维分析质控样GB 5009.88-2023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肉类基质中膳食纤维分析质控样GB 5009.88-2023

MCS-80668
¥ 2400.0
¥ 2400.0
30g
2026-08-05
萘析精选
5.29g/100g
+
8
肉类基质中膳食纤维分析质控样GB 5009.88-2023介绍:

1. 基本信息

样品名称:肉类基质中膳食纤维分析质控样
编号:MCS-80668批号:见证书
规格:30g性状:固体粉末
包装:真空塑料袋储存条件:冷冻(-15±3)℃、避光

2. 特性量值

目标物标准值单位
膳食纤维 (酶重量法)5.29g/100g

注:未进行脱水、脱糖、脱脂处理 。

3. 说明

本质控样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样品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客服联系。

可提供大包装样品或定制服务,量大优惠,请添加客服企业微信或拨打400电话进行咨询。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肉类基质中膳食纤维分析质控样GB 5009.88-2023

手机版:肉类基质中膳食纤维分析质控样GB 5009.88-2023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膳食纤维的测定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5009.88-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膳食纤维的测定》
替代GB 5009.88-2014版本,2023年9月6日实施
适用范围 1. 适用于肉类、谷物、果蔬等食品中总膳食纤维(TDF)、可溶性膳食纤维(SDF)和不可溶性膳食纤维(IDF)的测定
2. 涵盖加工肉制品(香肠、肉丸等)和生鲜肉类的基质分析
3. 不适用于脂肪含量>10%的样品(需先脱脂处理)
核心检测方法 酶-重量法
1. 酶解处理:使用热稳定α-淀粉酶、蛋白酶和葡萄糖苷酶水解样品
2. 沉淀分离:用乙醇沉淀可溶性膳食纤维
3. 双重过滤:通过坩埚过滤分离可溶性与不可溶性组分
4. 残渣称重:测定蛋白质和灰分后计算膳食纤维含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1. 方法检出限(MDL):0.25g/100g
2. 定量限(LOQ):0.83g/100g
3. 肉类基质回收率要求:85%~105%
4. 重复性限(RSD):≤5%(含量>10g/100g时)
质控样品要求 1. 肉类质控样特性:需含认证的膳食纤维含量(通常1-5g/100g)
2. 基质要求:模拟真实肉类组织状态(肌肉纤维+结缔组织)
3. 均匀性:粒径≤0.5mm,水分含量≤10%
4. 稳定性:-20℃保存≥6个月,冻干品常温保存≥3个月
5. 使用频次:每批样品需同步检测质控样(建议每10样品/批)
关键实验步骤 肉类样品前处理
1. 均质化:取可食部分用粉碎机处理至糊状(避免温度>40℃)
2. 脱脂处理:石油醚脱脂(脂肪含量>10%时)
3. 酶解顺序:
  - 淀粉酶水解(pH6.0,95-100℃)
  - 蛋白酶水解(pH7.5,60℃)
  - 葡萄糖苷酶水解(pH4.5,60℃)
4. 乙醇沉淀:加入预热60℃的95%乙醇(体积比4:1)
5. 过滤干燥:用砂芯坩埚(孔径1.0μm)抽滤,105℃烘干至恒重
特别说明 1. 肉类样品需注意结缔组织干扰,建议增加胶原蛋白酶处理步骤
2. 新版增加LC-MS确认步骤:当检出低聚糖时需用色谱法验证
3. 实验用水要求:电阻率≥18MΩ·cm的超纯水
4. 酶活性验证:每新购酶试剂需用淀粉/酪蛋白标准品验证活性
5. 结果计算:TDF(%)=[(R1+R2)-P-A]/M×100
  • R1/R2:残渣双份测定均值
  • P:残渣中蛋白质含量
  • A:残渣中灰分含量
  • M:样品质量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