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类基质中膳食纤维分析质控样GB 5009.8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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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冻人血清中总胆固醇、总甘油、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标准物质
BWM100069 | 10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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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米粉中砷质控样品
BWS0626-2016 | 8.0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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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米粉中锡质控样品
BWS0628-2016 | 51.1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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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冻人血清中总胆固醇、总甘油、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标准物质
BWM100067 | 5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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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冻人血清中总胆固醇、总甘油、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标准物质
BWM100068 | 5组分



1. 基本信息
2. 特性量值
注:未进行脱水、脱糖、脱脂处理 。
3. 说明
本质控样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样品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客服联系。
可提供大包装样品或定制服务,量大优惠,请添加客服企业微信或拨打400电话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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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替代GB 5009.88-2014版本,2023年9月6日实施
2. 涵盖加工肉制品(香肠、肉丸等)和生鲜肉类的基质分析
3. 不适用于脂肪含量>10%的样品(需先脱脂处理)
1. 酶解处理:使用热稳定α-淀粉酶、蛋白酶和葡萄糖苷酶水解样品
2. 沉淀分离:用乙醇沉淀可溶性膳食纤维
3. 双重过滤:通过坩埚过滤分离可溶性与不可溶性组分
4. 残渣称重:测定蛋白质和灰分后计算膳食纤维含量
2. 定量限(LOQ):0.83g/100g
3. 肉类基质回收率要求:85%~105%
4. 重复性限(RSD):≤5%(含量>10g/100g时)
2. 基质要求:模拟真实肉类组织状态(肌肉纤维+结缔组织)
3. 均匀性:粒径≤0.5mm,水分含量≤10%
4. 稳定性:-20℃保存≥6个月,冻干品常温保存≥3个月
5. 使用频次:每批样品需同步检测质控样(建议每10样品/批)
1. 均质化:取可食部分用粉碎机处理至糊状(避免温度>40℃)
2. 脱脂处理:石油醚脱脂(脂肪含量>10%时)
3. 酶解顺序:
- 淀粉酶水解(pH6.0,95-100℃)
- 蛋白酶水解(pH7.5,60℃)
- 葡萄糖苷酶水解(pH4.5,60℃)
4. 乙醇沉淀:加入预热60℃的95%乙醇(体积比4:1)
5. 过滤干燥:用砂芯坩埚(孔径1.0μm)抽滤,105℃烘干至恒重
2. 新版增加LC-MS确认步骤:当检出低聚糖时需用色谱法验证
3. 实验用水要求:电阻率≥18MΩ·cm的超纯水
4. 酶活性验证:每新购酶试剂需用淀粉/酪蛋白标准品验证活性
5. 结果计算:TDF(%)=[(R1+R2)-P-A]/M×100
• R1/R2:残渣双份测定均值
• P:残渣中蛋白质含量
• A:残渣中灰分含量
• M:样品质量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