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烷酸甲酯/山嵛酸甲酯(C22:0)标准品/GB 5009.168-2016
-
2-萘酚-d8
CCEM501785 | 99.1%
-
2-萘酚-d8
CCEM501785 | 99.1%
-
4-甲硫基-3,5-二甲基苯酚
CCEM500355 | >95%
-
3,4-二羟基肉桂酸(咖啡酸)
CCHM701660 | 99.9%
-
磷酸三丁酯-d27
CCHM701612 | 98.2%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二十二烷酸甲酯/山嵛酸甲酯(C22:0)标准品/GB 5009.168-2016
手机版:二十二烷酸甲酯/山嵛酸甲酯(C22:0)标准品/GB 5009.168-2016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2. 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5%-115%;
3. 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或已知浓度标准溶液进行校准。
2. 甲酯化反应:使用三氟化硼甲醇溶液或氢氧化钾甲醇溶液催化;
3. 色谱条件:毛细管柱(如CP-Sil 88),程序升温,进样口温度250℃,检测器温度260℃。
2. 标准品纯度需≥99%,且与样品甲酯化条件一致;
3. 实验过程中需避免使用含脂肪酸污染的材料(如橡胶制品)。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