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M_163770 | 95%
B-230001 | 见证书
G-053001 | 见证书
G-219001 | 见证书
K-031024 | 见证书
T-235001 | 见证书
ZB-500384 | 0.95
GB5009.11-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2024-08-08实施)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标准号:GB 5009.11-2024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包括砷胆碱、砷甜菜碱等有机砷形态)的定量检测,涵盖谷物、水产品、乳制品、调味品等各类食品基质。
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LC-ICP-MS):通过液相色谱分离不同形态的砷化合物,结合ICP-MS进行高灵敏度检测,适用于砷胆碱等有机砷形态的定性与定量分析。
砷胆碱检出限(LOD):0.005 mg/kg(以As计)
定量限(LOQ):0.015 mg/kg(以As计),需根据样品基质调整验证。
空白样品:每批次至少2个,用于监控背景污染。
加标样品:加标浓度需覆盖定量限至标准曲线中高值,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
质控样: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如GBW10045)或实验室自制质控样,偏差≤15%。
1. 样品前处理:采用0.15 mol/L硝酸溶液提取,超声辅助萃取30分钟,离心后过0.22 μm滤膜。
2. 仪器条件:色谱柱为阴离子交换柱(如PRP-X100),流动相为10 mmol/L碳酸铵(pH 9.0),流速1.0 mL/min。
3. 定量分析:通过标准曲线法计算浓度,标准系列需覆盖待测物浓度范围(如0.01-1.0 μg/L)。
标准物质稳定性:砷胆碱标准品需避光保存于-20℃,现用现配,避免多次冻融。
基质干扰:高盐或高脂样品需增加稀释或净化步骤(如C18固相萃取)。
仪器维护:定期清洗ICP-MS锥口及雾化器,防止砷记忆效应。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
1ST1536-10mg | 见证书
R053001-1g | 90%
R053001-25g | 90%
R053001-5g | 90%
1ST1536-49%(w/w)-100mg | 见证书
NCSZ167006-C20-2 | 5μg/mL(稀释25倍后)
NCSZ167006-C20-1 | 2μg/mL(稀释25倍后)
HG5926-100mg | 见证书
HG5915-100mg | 见证书
HG5836-100mg | 见证书
GB5009.11-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2024-08-08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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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标准号:GB 5009.11-2024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包括砷胆碱、砷甜菜碱等有机砷形态)的定量检测,涵盖谷物、水产品、乳制品、调味品等各类食品基质。
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LC-ICP-MS):通过液相色谱分离不同形态的砷化合物,结合ICP-MS进行高灵敏度检测,适用于砷胆碱等有机砷形态的定性与定量分析。
砷胆碱检出限(LOD):0.005 mg/kg(以As计)
定量限(LOQ):0.015 mg/kg(以As计),需根据样品基质调整验证。
空白样品:每批次至少2个,用于监控背景污染。
加标样品:加标浓度需覆盖定量限至标准曲线中高值,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
质控样: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如GBW10045)或实验室自制质控样,偏差≤15%。
1. 样品前处理:采用0.15 mol/L硝酸溶液提取,超声辅助萃取30分钟,离心后过0.22 μm滤膜。
2. 仪器条件:色谱柱为阴离子交换柱(如PRP-X100),流动相为10 mmol/L碳酸铵(pH 9.0),流速1.0 mL/min。
3. 定量分析:通过标准曲线法计算浓度,标准系列需覆盖待测物浓度范围(如0.01-1.0 μg/L)。
标准物质稳定性:砷胆碱标准品需避光保存于-20℃,现用现配,避免多次冻融。
基质干扰:高盐或高脂样品需增加稀释或净化步骤(如C18固相萃取)。
仪器维护:定期清洗ICP-MS锥口及雾化器,防止砷记忆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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