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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中铅、镉、总砷、总汞质控样品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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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中铅、镉、总砷、总汞质控样品

BWS0239-2016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30g {{goodObj.date}} 伟业计量 {{item.norm}} 4组分 {{inventory}} 见证书

研制依据

GB/T 13080-2018 饲料中铅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2019-04-01实施)

GB/T 13082-1991 饲料中镉的测定方法(1992-04-01实施)

GB5009.11-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2024-08-08实施)

GB 5009.17-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2022-03-07实施)

GB 5009.26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2017-06-23实施)

GB 13078-2017 饲料卫生标准(2018-05-01实施)

基质 饲料
形态 固态
有效期
存储条件 (4±4)℃及密闭避光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应充分混匀,最小取样量为0.5g。本质控样品一旦开封应尽快使用,避免样品相关特性发生变化,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
用途 本质控样品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包装 本标准物质采用聚乙烯塑料瓶包装,规格30g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参考资料
一、样品制备
本质控样品采用市售鸡饲料为原料,经加工后,干燥、粉碎、过筛、混匀、灭菌分装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质控样品以测量值作为浓度标准值,并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进行量值核验。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质控样品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 36.5mg/kg 6.6mg/kg 饲料
2 35.3mg/kg 6.4mg/kg 饲料
3 总砷 38.9mg/kg 7.1mg/kg 饲料
4 总汞 40.1mg/kg 7.7mg/kg 饲料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聚乙烯塑料瓶包装,规格30g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涉及标准及解读(按相关度排序)

1. GB 13078-2017《饲料卫生标准》(强制标准)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商品饲料及饲料原料中铅、镉、总砷、总汞的限量控制。

关键指标:

配合饲料≤5.0 mg/kg,矿物质饲料≤30 mg/kg
配合饲料≤0.5 mg/kg,矿物质饲料≤2.0 mg/kg
总砷配合饲料≤2.0 mg/kg,矿物质饲料≤10 mg/kg
总汞配合饲料≤0.1 mg/kg,矿物质饲料≤0.5 mg/kg

质控要求:要求实验室检测结果必须满足方法检出限≤限量值的1/10

2. GB/T 27404-2008《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 食品理化检测》

适用范围:饲料重金属检测实验室的质量控制要求

关键参数:

铅/镉石墨炉原子吸收法检出限≤0.02 mg/kg
总砷氢化物原子荧光法检出限≤0.01 mg/kg
总汞冷原子吸收法检出限≤0.002 mg/kg
回收率要求加标回收率控制在80%-120%

3. NY/T 4362-2023《饲料检测结果质量控制指南》

适用范围:饲料检测实验室质控样品的使用规范

核心要求:

浓度范围质控样品浓度应覆盖标准限值的50%-150%
均匀性RSD≤5%(铅/镉/砷),RSD≤8%(汞)
稳定性4℃保存至少6个月特性值无显著变化

关联检测方法标准

项目 标准号 检出限要求
GB/T 13080-2018石墨炉法:0.1 mg/kg;ICP-MS:0.02 mg/kg
GB/T 13082-2021石墨炉法:0.01 mg/kg;ICP-MS:0.005 mg/kg
总砷GB/T 13079-2021氢化物法:0.01 mg/kg;ICP-MS:0.005 mg/kg
总汞GB/T 13081-2023冷原子吸收法:0.002 mg/kg;ICP-MS:0.001 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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