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萘析商城
当前位置: 首页 标准物质 有机类 单标 标准物质/辣椒素(天然)
标准物质/辣椒素(天然)_404-86-4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标准物质/辣椒素(天然)

BePure-20915-25mg Capsaicin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404-86-4 25mg {{goodObj.date}} 曼哈格 {{item.norm}} 见证书 {{inventory}} 见证书 常温运输
标准物质/辣椒素(天然)介绍: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标准物质/辣椒素(天然)

手机版:标准物质/辣椒素(天然)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一、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标准名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辣椒素类物质的测定
标准号GB 5009.286-2021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辣椒制品、调味品、油脂等食品中辣椒素、二氢辣椒素等天然辣椒素类物质的定量检测,包含液相色谱法(HPLC)和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LC-MS/MS)两种技术路径。
三、核心检测方法
方法原理样品经有机溶剂提取后,通过色谱柱分离,采用紫外检测器(HPLC)或质谱多反应监测模式(LC-MS/MS)进行定量分析。
仪器条件反相C18色谱柱,流动相为甲醇-水梯度洗脱,柱温30℃±5℃,流速1.0 mL/min,检测波长280 nm(HPLC)。
四、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LOD)HPLC法:0.05 mg/kg;LC-MS/MS法:0.01 mg/kg
定量限(LOQ)HPLC法:0.2 mg/kg;LC-MS/MS法:0.05 mg/kg
五、质控样品要求
空白对照每批次需设置基质空白和试剂空白,目标峰响应值应低于定量限对应信号值。
加标回收率应在80%-120%范围内,同一样品平行测定结果相对标准偏差(RSD)≤10%。
六、关键实验步骤
样品前处理称取1 g样品加入10 mL乙腈振荡提取30 min,离心后取上清液过0.22 μm有机滤膜。
系统适用性色谱峰理论塔板数≥5000,拖尾因子≤1.5,相邻峰分离度≥1.5。
七、特别说明
1. 辣椒素易光解,实验过程需避光操作;
2. 高油脂样品需增加正己烷脱脂步骤;
3. 校准曲线需覆盖样品浓度范围并强制过原点。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