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内容
AI采购助手
当前位置: 首页 产品中心 标准物质 有机类 单标 标样/四氯乙烯中油烟/HJ 1077-2019/介质:四氯乙烯/保质期24个月
标样/四氯乙烯中油烟/HJ 1077-2019/介质:四氯乙烯/保质期24个月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标样/四氯乙烯中油烟/HJ 1077-2019/介质:四氯乙烯/保质期24个月

BW80352DV-20mL
需咨询
需咨询
10ml
曼哈格
20.9mg/L
+
0
标样/四氯乙烯中油烟/HJ 1077-2019/介质:四氯乙烯/保质期24个月介绍: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标样/四氯乙烯中油烟/HJ 1077-2019/介质:四氯乙烯/保质期24个月

手机版:标样/四氯乙烯中油烟/HJ 1077-2019/介质:四氯乙烯/保质期24个月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HJ 1077-2019 《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四氯乙烯吸收红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和油雾的测定,包括饮食业、工业生产等排放的油类污染物。检测介质为四氯乙烯,适用于气态或颗粒态油烟的采集与分析。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通过四氯乙烯吸收样品中的油烟成分,利用红外光谱在2930 cm-1(CH2基团)处的特征吸收峰进行定量分析。需通过标准曲线法计算油烟浓度。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为0.1 mg/m3(以采样体积10 m3计),定量下限为0.4 mg/m3。实际检测中需根据采样体积和稀释倍数调整。

质控样品要求

1. 空白实验:每批次样品需至少包含2个全程空白,空白值应低于方法检出限。
2. 平行样:至少10%的样品需做平行测定,相对偏差应≤20%。
3. 加标回收: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采集:使用四氯乙烯浸渍的玻璃纤维滤筒进行等速采样,采样后密封避光保存。
2. 样品萃取:用四氯乙烯超声萃取30分钟,过滤后定容至标线。
3. 仪器测定:在红外分光光度计上测定吸光度,通过标准曲线计算油烟浓度。

特别说明

1. 四氯乙烯易挥发且有毒,实验需在通风橱中操作,废弃液体按危废处置。
2. 标准物质开封后需密封避光保存,建议在保质期内使用。
3. 若样品含其他干扰有机物(如酯类),需通过硅酸镁吸附预处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