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色氨酸标准品/GB 5009.12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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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萘酚-d8
CCEM501785 | 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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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萘酚-d8
CCEM501785 | 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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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硫基-3,5-二甲基苯酚
CCEM500355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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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二羟基肉桂酸(咖啡酸)
CCHM701660 | 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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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酸三丁酯-d27
CCHM701612 | 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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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9.12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色氨酸的测定》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谷物制品等)中色氨酸的测定。适用于实验室定量检测色氨酸含量,确保食品安全性评估的准确性。
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结合荧光检测器进行测定。样品经水解处理后,通过色谱柱分离,荧光检测器检测色氨酸特征荧光信号,外标法定量。
方法检出限(LOD)为0.05 mg/kg,定量限(LOQ)为0.15 mg/kg。此灵敏度适用于食品中痕量色氨酸的检测要求。
实验需包含空白样品、加标回收样品及质控标准品。加标回收率应在80%-120%之间,质控样品平行测定结果相对标准偏差(RSD)应≤10%。
1. 样品水解:使用盐酸水解样品,控制温度和时间;
2. 色谱条件:流动相为甲醇-水溶液,梯度洗脱,流速1.0 mL/min;
3. 检测器设置:激发波长280 nm,发射波长350 nm。
1. 水解过程需严格避光,防止色氨酸降解;
2. 实验中使用剧毒化学品(如盐酸)时需佩戴防护用具;
3. 色谱柱需定期清洗维护,避免残留干扰。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