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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粉中铅、镉、总汞、总砷分析质控样品(2年,温度<26℃,湿度<60%)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大米粉中铅、镉、总汞、总砷分析质控样品(2年,温度<26℃,湿度<60%)

NCS1911851-2
¥ 1650.0
¥ 1650.0
10g
钢研纳克
总砷:0.35±0.09mg/kg;镉:0.22±0.05mg/kg;总汞:0.040±0.010mg/kg;铅:0.11±0.03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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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粉中铅、镉、总汞、总砷分析质控样品(2年,温度<26℃,湿度<60%)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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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版:大米粉中铅、镉、总汞、总砷分析质控样品(2年,温度<26℃,湿度<60%)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核心标准解读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5009.1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谷物、大米制品中铅含量的定量检测,包含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第一法)
核心检测方法 1. 微波消解前处理
2. 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
3. 标准曲线法定量(浓度范围0-50μg/L)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0.02mg/kg
定量限:0.04mg/kg
质控样品要求 1. 使用有证标准物质(CRM)
2. 每批次至少2个质控样
3. 保存条件:避光、温度<26℃、湿度<60%
关键实验步骤 1. 精确称取0.5g样品
2. 加入5mL硝酸微波消解(程序升温至180℃)
3. 定容至25mL后上机检测
4. 基体改进剂:0.5%磷酸二氢铵溶液
特别说明 1. 需做加标回收实验(回收率85%-105%)
2. 每10个样品做一次空白对照
3. 注意钼涂层石墨管的使用寿命
关联标准解读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5009.15-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大米粉等谷物制品中镉元素的测定
核心检测方法 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第一法)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0.01mg/kg
定量限:0.03mg/kg
质控要求 每批样品需同步测试标准物质和空白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5009.17-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适用范围 大米粉等固体食品中总汞测定
核心检测方法 原子荧光光谱法(第一法)
检出限 0.003mg/kg(固体样品)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5009.1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适用范围 谷物中总砷含量测定
核心检测方法 氢化物原子荧光光度法(第二法)
检出限 0.01mg/kg(固体样品)
综合质控要求
质控样品管理 1. 开封后立即分装密封
2. 使用前需平衡至室温
3. 定期核查标准物质证书有效期
环境控制 1. 实验室温度:20-25℃
2. 相对湿度:≤60%
3. 汞检测需独立通风区域
设备校准 1. 原子吸收光谱仪:每周校准标准曲线
2. 微波消解仪:每次使用前检查密封件
3. 天平:每日用标准砝码校准
实验注意事项
前处理关键点 1. 大米粉样品需过100目筛
2. 汞检测避免使用盐酸
3. 砷检测需控制还原时间(30min)
干扰消除 1. 镉检测添加磷酸铵消除基质干扰
2. 铅检测使用塞曼背景校正
3. 砷检测需控制硼氢化钾浓度(15g/L)
数据有效性 1. 标准曲线R²≥0.995
2. 质控样结果需在证书值±2SD内
3. 平行样相对偏差≤10%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