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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油烟标样 HJ 1077-2019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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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油烟标样 HJ 1077-2019

BW02388-2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38.8μg/mL {{inventory}}
四氯乙烯中油烟标样 HJ 1077-2019介绍:

本标准样品用于环境监测及相关的分析测试及宣贯的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实验室质量控制。

样品制备与定值方法

本标准样品以回流花生油为原料,四氯乙烯为溶剂,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以配制值作为标准值,采用四氯乙烯中油烟溶液标准物质以红外分光光度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12《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要求,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对该标准样品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样品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溶液以玻璃安瓿封装,每支10mL。(0~4)℃冷藏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样品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品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5.0mL浓样至100mL容量瓶中,用四氯乙烯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mg/L)

扩展不确定度(k=2, mg/L)

基体

BW02388-2

四氯乙烯油烟标样

38.8

2.8

四氯乙烯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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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版:四氯乙烯中油烟标样 HJ 1077-2019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商城编码 产品名称 标准值 规格 CAS号 有效期 库存 标准价 数量 操作
1000mg/L
10mL
2027-01-16
≥10
96
10.8mg/L
10mL
2026-10-23
≥10
96
30.9mg/L
10mL
2026-02-23
≥10
96
50.8mg/L
10mL
2027-01-10
≥10
96
80.5mg/L
10mL
2027-01-10
≥10
96
10000mg/L
10mL
2026-11-19
≥10
336
10000mg/L
10mL
2027-01-17
≥10
336
1000mg/L
10mL
2026-05-15
≥10
96
49.6mg/L
10mL
2026-11-14
≥10
102
30.9mg/L
10mL
2026-11-14
≥10
102
10.6mg/L
10mL
2026-05-15
≥10
102
61.1μg/mL
10mL
0
160
18.6μg/mL
10mL
0
160
80.9mg/L
10mL
0
102
10mL
2026-10-08
≥10
155
1000mg/L
10mL
0
195
48.7mg/L
10mL
0
158
1000mg/L
10mL
0
200
90.1mg/L
20mL
0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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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解读:《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四氯乙烯红外分光光度法》
1. 适用范围
• 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和油雾的测定,包括饮食业、工业生产等排放源
• 测定对象为以四氯乙烯为溶剂的萃取液中的总油含量
• 覆盖油烟和油雾的采样、前处理及浓度测定全流程
2. 方法原理
• 通过等速采样法采集废气中的油烟颗粒物
• 使用四氯乙烯对采样滤筒进行超声萃取
• 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在2930cm-1处测定吸光度
3. 检出限与量程
项目数值
方法检出限0.2mg/样品(以碳计)
测定下限0.8mg/样品
线性范围0~100mg/L(四氯乙烯中)
4. 质量控制要求
• 空白实验:每批次样品至少做2个实验室空白
• 平行样测定:10%样品量进行平行双样测定
• 加标回收率:控制在80%~120%范围内
• 标准曲线验证:相关系数≥0.999
5. 关联标准
HJ 1078-2019《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采样技术要求》
GB 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HJ/T 397-200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6. 注意事项
• 四氯乙烯需光谱纯级别,避光保存
• 样品萃取后应在24小时内完成测定
• 当油雾浓度>100mg/m³时需进行稀释测定
• 实验过程需在通风橱内操作,避免溶剂挥发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