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氯乙烯中油烟(标样)(HJ 1077-2019)/HJ107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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蒽-D10
BW908001 | 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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钋-210
NIM-RM6008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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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氨(SH-21709)
BW57625-1 | 1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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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氨(HJ679-2013)
BW57625-1 | 1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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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氨(HJ1076)
BW57625-1 | 1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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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氨(HJ1079)
BW57625-1 | 1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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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姜酚
RMT12580 | 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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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腈中三唑磷标准品
NCS1601335-100B2 | 100u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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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2'-岩藻糖基乳糖(2'-FL)溶液
NCSG1603380-10000C | 10m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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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乳糖-N-新四糖(LNnT)溶液
NCSG1603385-3000C | 30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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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昆布三糖溶液
NCSG1603694-2000C | 2000u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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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氯甲烷甲醇中MK-9溶液
NCS1603698-500A | 0.5m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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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和油雾的测定,涵盖食物烹饪、加工过程(油烟)及工业生产过程(油雾)产生的油脂、有机质及其裂解产物的检测[1]。
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通过滤筒吸附废气中的油烟和油雾,用四氯乙烯超声萃取后,测定2930cm⁻¹(CH₂基团)、2960cm⁻¹(CH₃基团)及3030cm⁻¹(芳香烃)波数处的吸光度,计算总油含量[1]。
标准未明确具体数值,但要求通过校准曲线法确定,需满足方法精密度(相对标准偏差≤10%)和准确度(加标回收率80%-120%)[1]。
需采集空白滤筒作为空白试样,采样过程需符合GB/T 16157和HJ/T 397要求,采样时间≥10分钟,采样前后滤筒需密封保存[1][3]。
1. 滤筒预处理:采样前用四氯乙烯清洗并干燥;
2. 超声萃取:分两次加入四氯乙烯(12mL+6mL)超声处理;
3. 萃取液合并定容至25mL;
4. 红外测定前需进行基线校正和标准曲线绘制[1][3]。
1. 四氯乙烯废液需按危险废物处理;
2. 采样时需避开油雾冷凝干扰;
3. 滤筒材质需耐高温且不吸附油脂;
4. 方法不适用于含大量水蒸气或颗粒物干扰的废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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