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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油雾(标样)(HJ 1077-2019)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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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油雾(标样)(HJ 1077-2019)

BWQ8199C-2016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0mL {{goodObj.date}} 伟业计量 {{item.norm}} 30.9mg/L {{inventory}} 见证书

研制依据

HJ 1077-2019 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2020-06-30实施)

基质 四氯乙烯
形态 液态
有效期
存储条件 阴凉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一次性使用,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
用途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包装 本标准物质采用安瓿瓶包装,规格10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参考资料 HJ1077-2019固定污染源废气-油烟和油雾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油雾标准油(按照正十六烷:异辛烷:苯=65:25:10体积比混合)为溶质,以四氯乙烯为溶剂,在室温(20±3)℃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三、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 油雾标准油 30.9mg/L 2.9mg/L 四氯乙烯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安瓿瓶包装,规格10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商城编码 产品名称 标准值 规格 CAS号 有效期 库存 标准价 数量 操作
1000mg/L
10mL
/
2026-05-19
≥10
96
10.8mg/L
10mL
/
2025-12-24
≥10
96
50.8mg/L
10mL
/
2027-01-10
≥10
96
80.5mg/L
10mL
/
2027-01-10
≥10
96
10000mg/L
10mL
/
2026-11-19
≥10
336
10000mg/L
10mL
/
2027-01-17
≥10
336
1000mg/L
10mL
/
2026-01-17
≥10
96
80.9mg/L
10mL
2026-01-12
≥10
102
49.6mg/L
10mL
/
2026-03-14
≥10
102
30.9mg/L
10mL
/
2026-01-12
≥10
102
10.6mg/L
10mL
/
2025-09-14
≥10
102

HJ 1077-2019标准解读

适用范围 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来自食品加工)和油雾(来自工业生产)的测定,覆盖机械加工、金属热处理等场景[1][3]。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样品经四氯乙烯超声萃取后,通过2930cm⁻¹、2960cm⁻¹和3030cm⁻¹三个特征波数处的吸光度计算油雾含量[1][3]。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为0.1mg/m³,测定下限为0.4mg/m³(采样体积250L,萃取液25ml,4cm比色皿)[3]。
质控样品要求 需进行空白试验和质控样测定,质控样相对误差应≤15%,每批样品至少带1个实验室空白和1个现场空白[1]。
关键实验步骤 1. 滤筒采样(按GB/T 16157执行)
2. 四氯乙烯超声萃取(温度≤40℃)
3. 红外光谱测定(需扣除溶剂背景值)
4. 三次平行测定取平均值[1][3]
特别说明 1. 四氯乙烯纯度需≥99.9%且不含干扰物质
2. 采样后样品需在-20℃保存,7日内完成分析
3. 废液应按照危险废物处理要求处置[1][3]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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