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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氨(GB 5009.268-2016)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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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氨(GB 5009.268-2016)

BW57625-1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0mL {{goodObj.date}} 万佳 {{item.norm}} 11.25mg/L {{inventory}} 常温避光
水中氨介绍:

本质量控制样品主要用于酱油中铅检测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方法验证、方法比较等。

一、样品制备

本质控样品选用市售酱油为原料,经加工混匀,铅含量初检符合要求后,进行分装。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质控样品以检测值作为标准值,方法参照《GB 5009.26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表(包含因子k=2)

编号

项目

标准值(mg/kg)

扩展不确定度(mg/kg)

标准值区间(mg/kg)

ZKQC7618

6.15

1.23

4.92-7.38

标准值不确定度综合考虑了定值过程、均匀性和稳定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合成。

四、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

根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进行了均匀性及稳定性评估,统计结果表明样品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本样品至定值之日起,有效期为18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样品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运输、储存及安全警示

1.本质控样品以聚乙烯瓶包装,30ml/瓶。

2.本样品采取常温运输方法,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室温阴凉干燥处保存。

3.使用时请佩戴口罩、手套进行必要防护,并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本样品仅限实验使用,严禁它用。

水中氨相关产品:
标物编号产品名称CAS NO标准值规格价格库存有效期至
ZKQC7618
酱油中铅质控样品
——
11.25mg/L
30mL
700≥52026-01-17
ZKQC7618
酱油中铅质控样品
——
见证书
30mL
700≥52026-01-29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水中氨手机版:水中氨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商城编码 产品名称 标准值 规格 CAS号 有效期 库存 标准价 数量 操作
见产品详情
50g
2026-12-02
≥10
1600
117mg/kg
20g
2026-11-07
≥10
800
见产品详情
20g
2026-01-30
≥10
4500
见证书详情
20g
2026-12-02
5
1000
62.2mg/kg
30g
2025-12-01
4
800
0.439mg/kg
30g
2025-11-29
5
800
0.0980mg/kg
20g
2026-05-21
≥10
800
0.250mg/kg
20g
2027-01-18
1
800
见产品详情
20g
2027-04-10
3
2600
0.0469mg/kg
20g
2025-11-23
≥10
800
见产品详情
20g
2026-02-20
7
1400
0.998mg/kg
10g
2025-11-20
2
1000
见产品性情
30mL
2025-11-20
≥10
1600
见产品详情
30g
2027-09-22
≥10
1800
76.9g/kg
20g
2026-06-20
7
1000
见产品详情
50g
2027-04-29
3
1600
见产品详情
20g
2026-03-07
6
1200
0.0446mg/kg
20g
2026-07-18
6
800
见产品详情
20g
2027-04-21
8
1800
见证书
20g
2099-09-11
6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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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油中铅质控样品相关标准解读
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适用范围:适用于酱油、调味品、粮食、乳制品等食品中铅含量的测定。

关联内容:
• 第一法(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检出限为0.005 mg/kg,定量限为0.015 mg/kg
• 第二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检出限为0.002 mg/kg,定量限为0.006 mg/kg
• 明确要求质控样品需与待测样品基质匹配,且检测结果需符合方法回收率要求(80%-120%)

质控要求:每批次样品需同步测定空白对照、加标回收及质控样品,确保检测过程受控。

2. 《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 食品理化检测》

适用范围:规范食品检测实验室的质控要求,包括铅等重金属检测的质量控制。

关联内容:
• 要求质控样品应具有与待测样品相似的基质(如酱油的盐分、氨基酸等特性)
• 规定质控样品浓度需覆盖标准曲线范围(建议选择限量值附近的浓度水平)
• 要求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验证检测系统有效性
3. 《标准样品工作导则 第7部分:标准样品生产的质量管理》

适用范围:指导铅等污染物质控样品的生产、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监测。

关联内容:
• 要求酱油基质质控样品需通过F检验法验证瓶间均匀性(显著性水平α=0.05)
• 规定质控样品需进行至少12个月的稳定性监测,存储条件需模拟实际样品环境(如避光、常温)
• 要求提供不确定度评估报告,包含定值过程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

铅限量要求:规定酱油中铅的污染物限量为≤0.5 mg/kg。

质控关联:质控样品设计应包含低于/接近限量值的浓度梯度(如0.2 mg/kg、0.5 mg/kg、0.8 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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